最高檢依法對茍仲文決定逮捕 曾任國家體育總局長涉大搞權錢交易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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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周四(19日)消息,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原副主任茍仲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茍仲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早前報道,經查,茍仲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破壞體育系統的政治生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簽批大額資金,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搞權色交易;在體育項目建設或收購中不正確履行職責,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公器私用,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隨意決策,濫用職權,造成巨額經濟損失。
公開履歷顯示,茍仲文生於1957年6月,早期在原國家信息產業部工作,歷任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院長、原國家信息產業部副部長等職。
2008年,茍仲文調任北京市副市長,任該職5年後,於2013年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工委書記、中關村管委會黨組書記,同時兼任北京市委黨校校長、北京行政學院院長。
2016年4月,茍仲文任北京市委副書記,半年後調任國家體育總局,2022年7月29日消息,茍仲文因年齡原因,不再擔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後任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今年5月30日消息,茍仲文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