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洩露國家秘密 中國地質調查局原局長鍾自然被提起公訴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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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五(25日)消息,自然資源部原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鍾自然涉嫌受賄、故意洩露國家秘密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鍾自然利用擔任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原國土資源部總工程師,原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鍾自然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鍾自然今年1月被查,6月被開除黨籍。

當局早前通報,經查,鍾自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搞權色、錢色交易;道德敗壞;公器私用,將地質調查、礦產開發等權力作為斂財納賄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礦權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違反國家保密規定,故意洩露國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