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三(19日)消息,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曹興信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曹興信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曹興信1966年10月生,擁文學碩士學位。曾任中央組織部幹部四局副局長,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巡視員、副主任,公務員三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全國組織幹部學院黨委書記、副院長(正局級)等職。2023年1月,曹興信任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同年3月,被任命為公司高級副總裁。2024年6月18日,中國聯通發布公告,同意續聘公司經理層成員,曹興信擔任公司高級副總裁。
2024年9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曹興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9日,中國聯通發布公告,曹興信已不符合公司章程中關於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要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解聘其高級副總裁、總法律顧問職務。
2025年2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通報,曹興信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曹興信政治意識淡漠,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組織原則缺失,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作安排、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曹興信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曹興信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