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1.48億餘元 重慶原副市長熊雪當庭認罪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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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周四),河南省鄭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重慶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熊雪受賄案。熊雪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熊雪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央視)

鄭州市檢察院起訴指控:1999年至2023年,熊雪利用擔任重慶市南岸區副區長,重慶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重慶北部新區管委會副主任、主任,重慶兩江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重慶市永川區委書記,重慶市商務委員會主任,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重慶高新區黨工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用地審批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8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熊雪的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熊雪1962年12月出生,重慶渝北人,從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以來,在重慶市成長歷練,從基層一直走到省部級高位。熊雪曾任重慶市江津市委副書記、市長,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北部新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書記等。在被查之前,熊雪已經卸任重慶市副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