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曝光地方財政造假嚴重 廣東3市3縣虛增收入達171億元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內地各省市審計報告近日陸續揭示出多個地方政府虛增財政收入的問題,部分地區虛報金額甚至超過百億人民幣,引發外界對地方財政真實性和穩健度的質疑。

內媒《第一財經》報道,地方政府虛增財政收入的行為由來已久,主要原因在於政績考核。財政收入增長是地方官員政績評估的重要指標,尤其是在財政收支壓力不斷增加的情況下,一些地方政府藉由虛報收入、調節徵收進度等方式掩蓋真實的財務狀況。

報道指出,廣東、河北、四川、青海、遼寧、內蒙古等省市的審計報告均揭露了當地部分縣市政府的財務造假情形。例如,廣東省3個市及3個縣藉由國有企業購買國有資產等方式虛增財政收入達171.01億元(人民幣,下同);河北省則有1市7縣藉由虛假處置公益性資產等手段,虛增收入24.95億元。

四川省審計報告稱,部分地區將定向捐贈資金繳入同級財政,虛增財政收入4151.22萬元。青海省審計報告指出,2023年省級財政將收回的以前年度已列支2000萬元資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虛增當年財力。

內蒙古審計報告則稱,4個盟市將不屬於非稅收入的資金徵繳入庫或先徵後返,虛增非稅收入286.49萬元。遼寧審計報告稱,4個市本級和19個縣利用財政資金繳納特許經營權轉讓價款、土地出讓金和罰款等。

報道引述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施正文認為,虛增財政收入掩蓋了真實財政收入狀況,隱瞞實際財政赤字,加劇了地方財政風險,也干擾了中央對地方真實財政狀況的判斷,容易誤導決策,影響宏觀調控,並損害了政府公信力。

專家建議,抑制虛增財政收入行為,一方面需要地方端正政績觀,科學理性設定財政收入指標,並落實「預算法等收入指標只是預期性指標,而非剛性完成任務指標」,減少地方為了完成任務而虛增收入。並持續推進財稅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減輕地方財政支出壓力。另一方面,相關方面要強化監管,嚴厲打擊虛增財政收入行為,對於相關負責人嚴肅問責。

審計報告也建議,應加強稅費徵收管理,完善部門數據共用,防範制度漏洞,確保財政收入穩健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