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發布懲治台獨新規 央視:內容有寬也有嚴、針對極少數

撰文:陳進安
出版:更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6月21日下午在國台辦連袂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下稱《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2日,官媒央視評論指出,《意見》提供了具體可操作司法實施指南,內容有寬也有嚴、針對極少數,提醒民眾與台獨勢力來往的界限和尺度。

評論指,《反分裂國家法》屬於政策法,不適合作為執法依據。而《意見》則是具體可操作司法解釋,是刑法特定條款的規範實施指南,共22條,對於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

其提到,《意見》有嚴也有寬,內容體現嚴密法網、嚴格追責、嚴厲懲處等「3嚴」。另也有「該寬則寬」部分,只要主動放棄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防止危害擴大,符合法定條件者,也可以依法撤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6月21日下午在國台辦連袂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網絡圖片)

評論強調,《意見》整體從嚴,同時也有從寬規定,原因在於其針對的對象是極少數的「台獨」頑固分子及其分裂活動,不涉及廣大台灣民眾,是為「反台獨」法律鬥爭提供一份準確的法律規範依據和辦案指南。

評論進一步引述中央民族大學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田飛龍表示,這是對賴清德「520台獨自白」的回應,對於國內普通民眾來說,可以透過《意見》看清台獨行為的本質和危害性,今後在與台獨勢力來往時能夠注意界限和尺度。

最後,評論表示,不管從嚴或從寬,《意見》是對「台獨」的精準打擊,也是對於外部干涉勢力的警示,只有依法嚴懲分裂犯罪,台灣民眾才能安享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