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官員自比箭靶 實是陸生與「小明」身上的箭簇
6月4日,台灣衛服部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疫情記者會上面對媒體詢問針對陸生、「小明」的防疫政策,表示這段時間一些政策不論是見解不同等多少都會傷害別人,「我身上掛滿箭靶,歡迎大家來射」,也說明「公共政策是受公評、可以討論」,但同時他也堅定拒絕宣布開放陸生、「小明」返台,所用的理由卻是有很大的漏洞。
口說「我們不會站到第一線」 卻把小明推到第一線
所謂「小明」,指的是台灣人到大陸與大陸配偶結婚後所生的子女,或者是大陸配偶在與台灣人結婚前,與他人所生子女,但因為與台灣人結婚而成為收養關係,相關規範已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訂。簡單說,「小明」是台灣人的孩子,但是因為尚未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所以沒辦法在現下依據台灣防疫規定而入境。而之所以未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很大一部份原因是台灣對於大陸配偶與「小明」們的取得國籍年限拉得相當漫長,據陸配團體推估,「小明」數量約為400人左右。
對於「小明」們遲遲無法獲准入境,陳時中的說法是,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權利的主要執行者是第一個父母、第二個是所在地國家、第三才是其他的單位,「法律關係我們是屬於其他」,父母如果沒辦法求助當地兒權團體,才求助第三地,「我們不是說完全不要,而是在先後順序上,我們不會站到第一線」。
雖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台灣與大陸人民並非外國人民關係,但陳時中引用了台灣自己也施行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顯然有把「小明」問題給「國際化」的考慮,這與他當初所說「國籍是可以選的、選了就要自己承擔」可謂不謀而合。
然而實際上,「小明」問題並非是父母侵害兒童權利、也不是大陸政府虐待、更不是大陸的兒權團體不幫忙,而是台灣政府不願讓小明回台與家人團聚。對此《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反而有規定「兒童或其父母為團聚而請求進入或離開締約國時,締約國應依照第9條第1項之義務以積極、人道與迅速之方式處理之。締約國並應確保請求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因該請求而蒙受不利」。台灣雖非締約國,但也將該公約法制化為國內法,陳時中的「我們不會站到第一線」說,完全是違反這條規定。
開放陸生「怕腳步變亂」 有違起初視疫情差別待遇的理由
依照台灣教育部的估計,本學年度陸生有2萬5,049人,佔全部境外生13萬417人的19.2%,不可謂不多。對於陸生入境的問題,最近台灣社會也有諸多討論,5月底台灣成功大學表示研擬採取實名制方式提前分批開放陸生入境,遭陳時中以「返台時程由教育部規劃」回應;6月1日一封「陸生畢業生的一封公開信」獲得近800位陸生聯署,期盼台灣政府讓陸生返台處理畢業事宜,一度也曾傳出台灣教育部將在7月開放陸生入境,但是台灣行政院召集的跨部會會議最後決議暫不開放,讓不少陸生錯愕不已。
陳時中解釋,開放時程系由教育部評估必要性,「目前沒有所謂不要或怎麼樣,一切都還在評估中,會以國際疫情跟量能做一個很大的考慮」。至於最後決議暫不開放的原因,陳時中表示,現在境內鬆綁,如果境外同步來做「怕腳步變亂」,應讓境內鬆綁有一段觀察時間,來看下一步境外怎麼做。
他也坦承,這個決議「有不同意見在」,大家覺得50幾天都沒有境內病例,但「另一方面就是因為50幾天都沒有,現在在裏面社會觀察,解封更厲害了,這裏面台灣是不是會有一些相關情況出來,大家覺得慎重一點,境外生腳步放慢一些」。他並沒有說明,陸生返台都需要集中檢疫,檢疫期間跟台灣社會解封並沒有接觸,為何要「慎重」到此地步?
回溯台灣的陸生返台禁令,自1月26日即「暫緩來台」,同時對於外國則直到3月才管制,比較起來,當時是以各地區疫情作為境管衡量標準,然而6月4日中國大陸新增確診僅為1例,陳時中卻仍把陸生跟美國、巴西這些疫情還有一定程度國家等同看待,這反而有悖1月26日搶先封鎖陸生、直到3月才封鎖外生的「視疫情」區別對待邏輯。
是誰,在用政治凌駕疫情?
6月3日,面對各國陸續解封卻沒把台灣列入名單,陳時中解釋幾個因素,第一是疫情,第二是平等互惠互信原則,最後就是政治因素,他憤恨地表示「我相信最後一個因素大於前面兩個因素」,「政治凌駕疫情」這個當今全球政治領袖的愛用語,也為陳時中的名言再添一筆。
然而到底是誰用政治凌駕疫情?對於陸生、「小明」仍不願意鬆綁、要求「選了國籍就要承擔」,彷佛置他們的「人權」於不顧的,是陳時中,然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對於6月6日即將到來的高雄市長罷免案投票,陳時中卻非常重視高雄市民的「公民權」,盡力打造各項投票防疫建議,投票行為似乎可以毫無障礙地融入「防疫新生活運動」。顯然,對於疫情具有政治考慮的眾多國家與眾多官員中,陳時中並沒能置身事外。
陳時中自承,這段時間一些政策不論是見解不同等,多少都會傷害別人,「我身上掛滿箭靶,歡迎大家來射」,但從陸生、「小明」的例子來看,與其說陳時中是箭靶,不如說他是陸生、「小明」身上的箭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