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黨員幹部過節能否收微信紅包? 專家:看關係、金額、次數

撰文:張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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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臨近,中共「四風」問題又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近日,中央及各地紀委在春節前集中通報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同時告誡黨員在小事細節上也不可放鬆,其中也提到了早前曾經成為港大校委會研究生代表選舉的爭議主角:「微信紅包」問題。

「微信紅包」涉嫌受賄的問題早前在港大就已經引發了強烈討論。(資料圖片)

多位基層紀檢幹部表示,微信紅包、電子預付卡等之所以成為「送禮神器」,一方面在於其隱蔽性,動動手指就能完成,不顯山露水。另一方面,面額相對較小,往往打着人情世故、禮尚往來的名義,容易讓黨員、幹部放鬆戒備。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認為,黨員領導幹部對手機上的「紅包」要有基本的把握,首先看發紅包的人是否與自己存在職務上的關係,另外看金額和次數。「紅包如果是親戚好友之間娛樂互動、表達情意的一種方式,可以收,但如果涉及職務職權上的關係,次數多、金額大,則應該婉拒。」此外,還要注意紅包是發給誰。「現在很多行賄並不直接針對黨員領導幹部本人,而是針對其配偶、子女等親屬,風險點更多是身邊的人。

警惕官員「禮尚往來」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已經明確了哪些「禮品」收不得: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

「一些違紀的領導幹部説,所收的東西都是朋友間的禮尚往來,是作為人情才收下的。但是,一些人送禮的出發點就是為了讓領導幹部幫他辦事。如果領導幹部利用職權為對方辦了事,利益輸送一旦完成,受賄就立即成立。」賈錫萍表示,領導幹部對於一些跟自己有利益關係的朋友,以人情世故為理由送的「大禮包」,要堅決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