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被控貪近2億 涉事43名官員亦有處分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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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官媒《新華社》周四(29日)消息,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原副主席蘇榮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指,「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蘇榮利用其擔任中共青海省委書記、中共甘肅省委書記、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中共江西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億餘元」;又指蘇榮在2009年其於南昌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改製過程中,即其作為中共江西省委書記之時,「違反相關規定,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蘇榮對共計折合人民幣8000餘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與此同時,遠在江西(相對濟南)的相關部門同時公佈了與蘇榮案有關的43名官員的黨紀處置。中紀委公佈江西省整改通報,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蘇榮案後續處理工作不力,造成負面政治影響」問題,江西省通報稱,省委常委會帶頭反思,並已對涉蘇榮案件43名省管幹部基本處理到位,共移送司法機關9人,其中7人已經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另外2人已停止其黨員權利,待司法機關有明確意見後及時處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