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為何拒絕建立獨立監督機構 中紀委能否借鏡廉政公署經驗?
自從十八大以來,中國政壇掀起中共掌權以來規模最大、涉及層級最高和形勢最複雜的「反貪腐風暴」,眾多高官相繼落馬,其中包括了周永康、薄熙來、令計劃、徐才厚、郭伯雄等的「超級大老虎」,顯示出以習近平為首的中共領導班子希望以更廉潔的姿態,改革中共內部的沉痾頑疾。在多次的反貪腐行動中,中紀委的名字時常出現,為何這個部門會成為中共反貪腐的主力?中紀委又有哪些經驗可以向香港廉政公署取經呢?
中紀委是什麼部門
中紀委的全稱為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的最高紀律檢查機關,具有維護黨紀、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等職能,而中共在全國的省市各級黨組織都設有紀律檢查委員會。中紀委實行書記負責制,書記由中央紀委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中央委員會批準,現任的中紀委書記是王岐山。中紀委書記通常也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屬於中國共產黨的主要領導者之一。
一般來說,中紀委主要調查和治理黨內省部級以上的高級官員的違紀、違法行為,再將犯事者移送司法系統進行審訊和判刑。因此,經中紀委所調查的官員都是具有一定份量的高級官員。
中紀委與廉政公署的分別
中紀委是中國共產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屬於共產黨的部門,以中國共產黨所制定的規定和紀律來監察和管理黨員。由於中國實行「黨國體制」,黨的枝幹深入在中國社會的各個層面,各級政府的官員和企業的領導層,尤其是「一把手」都是中國共產黨員。因此中紀委作為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可以依靠黨的紀律來監察各級黨員的行為,並懲處違反紀律和法律的黨員。
與中紀委不同,香港廉政公署(簡稱廉署,ICAC)不僅不屬於任何政黨,還是一個與所有的政府機關相脫離的獨立的反貪機構,廉政公署的職員並不隸屬政府公務員架構,其首長廉政專員直接向政府最高首長負責,也僅僅向他負責。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時,稱為「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直接向當時的香港總督(港督)負責;在1997年回歸後改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直接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負責。由於廉署非隸屬於其他政府部門,享有機構獨立、人事獨立、財政獨立和辦案獨立的權力,其他的政府官員不但無權干涉廉署的工作,而且都可以是廉署的調查對象。廉署的四個獨立性切斷了體制上干預和妨礙調查的可能性,令廉署的工作可以「一查到底」。
另外,在香港「三權分立」的制度下,司法和立法機構可以有效地進行監察,防止廉署的權力被濫用。在司法監督下,廉政公署行使某些權力之前,必須事先獲得法庭的批準。香港立法會也有權賦予或撤銷廉署的權力,並要求廉政專員出席立法會會議,解答與廉署政策和經費有關的問題。特區行政長官委還會任命社會賢達,組成四個諮詢委員會,監察廉政公署各方面的工作。在獨立運作和受到監督的情況下,廉署才得以有效地打擊貪污,令香港成為國際社會公認的「廉潔之城」。據國際反貪組織「透明國際」公布的2015年全球廉潔指數,香港在全球全球168個國家排名第18位,中國則排第83位。
雖然香港對廉署有嚴格的監督機制,但是在2013年仍發生了湯顯明事件,當年香港審計署揭發湯顯明在任廉政公署專員期間,以「分單」報銷的手法,宴請中國內地官員代表團,試圖避過申領酬酢開支的規管。其後,湯顯明被媒體揭發在任期間用公帑應酬、外訪及送禮等。可是最後香港律政司宣佈,由於沒有合理的定罪機會,決定不對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涉嫌貪污腐敗案件提起公訴。儘管如此,事件已經對廉署的公眾形象造成了嚴重的打擊,也曝露了對廉署的監督機制依然存在著「灰色地帶」。
中共為何拒絕建立獨立監督機構
在中國實行「黨國體制」的制度下,中國共產黨是一黨獨大的執政黨,現有的幾個民主黨派受制於體制,無法對執政黨實行有效的監督。同時,「黨管幹部」是中國共產黨的建黨傳統,也是中共鞏固執政黨地位的一項重要原則。沒有反對黨的存在,也沒有其他的組織和機構可以有效地監督和約束中共的權力和中共黨員的行為,所以中共只能通過黨內的紀律檢查委員會來進行自我監管,以黨內紀律來規範和約束黨員的行為,即是以黨的「家法」來懲治違紀違法的黨員。這也是被外界詬病的「自己查自己」。
由於中國共產黨長期以來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其根莖枝葉早已經深入到國家和社會的層層面面,各級政府都由黨來控制、包括國有企業、鄉鎮村基層都會設有黨組織,如果要建立獨立的監督機構,即是要中共將自己的絕對權力分享給其他政黨或監督者,這是中共所不能接受的。以現在中共認可的各大民主黨派為例,全部都與中共有著長期合作關係,雖然可以參與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進行政治協商,但一般都不掌握實質的權力,民主黨派人士在政府機關中最高職位也只能是第二把手,如曾出任衛生部部長的陳竺,是農工民主黨中央主席,而各級部門中,黨委書記才是第一把手。
在中共不願分享絕對權力和被第三方監督的情況下,中共只能通過不斷對黨章和黨紀做出修訂,以更加嚴厲的黨內政治生活條例,來規範和約束各級黨組織和黨員,仍然是期望用嚴肅黨紀和加強教育,提高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來達到監管黨員行為的效果。
不過,值得關注的是,中共十八大以來,隨著反腐肅貪的進一步深入,中紀委的工作有了新的變化,正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制定黨內法規,向中央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並將於未來加快落實這一舉措,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目前中紀委和監察部對國務院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等部、委、辦、局,兩高和大型國企,都派駐了紀檢組,並準備向中組部等部門派出紀檢機構。
按照中共黨章規定,中紀委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理論上應該是一個平行於中共中央的黨內機構,其職能應該是對中共中央實行監督。但實際上,中紀委多年來只是中共中央的一個下屬工作部門,下屬機構如何監督上級機構?如何監督平級的中央機關,並向平級的中央直屬機關派駐紀檢組?這在組織架構中存在諸多尷尬和難題。
有分析認為,中紀委向中組部等部門派出紀檢機構,意味著中紀委向一個黨內的真正獨立機構邁出了重要一步。特別是今年三月,中紀委成立了組織部和宣傳部,就像中共中央也有組織部和宣傳部一樣,中紀委似乎要從形式上獨立出來,形成和中共中央在黨內具有同等權威的架構。可是要達致這一目的,需要修訂黨內相關規章制度,所以結果如何,還有待觀察。
香港法例的紅線標準能否借鑒
既然中共不可能下放權力,也不允許其他政黨監督自己,那麼可否借鑒在香港實行的法例紅線標準,制定收受禮品和饋贈的標準和申報制度,防止貪腐呢?香港對公務員收受禮品等有著十分嚴格的規定,一般的情況下,香港公務員只可以接受私交好友不超過港幣500元的禮物,在特別場合(如生日),可接受不超過港幣3000元的禮物;對於接受其他人士的禮物時,禮品金額限制為250元和1500元的禮物。官員以嘉賓身份出席一些正式活動時所獲贈的禮物也不能超過500港元,如果想保留超過限制金額的禮物,則需要向部門申報。
習近平上台後提出了八項新規定,決心整治黨內庸懶、奢侈等不良風氣,希望以良好黨內風氣,改善貪腐的問題,回應市民的關注。不過,中國官場常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況,能否將嚴格的規定落實到各個地方和基層,仍充滿挑戰。例如,以前中紀委在推行公款招待只能「四菜一湯」的規定時,地方和基層卻出現標準走樣的情況,山珍海味變成了所謂的「四菜一湯」,公款吃喝情況依舊,並未達到應有的遏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