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前書記萬慶良受賄逾1.1億 一審判無期徒刑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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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慶良受賄案在南寧法院在審判,一審被判無期。(南寧法院微博)

今日(9月30日),廣州前市委書記萬慶良受賄一案在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萬慶良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所得財物上繳國庫。

根據判決內容,萬慶良在2000年至2014年間,先後利用擔任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廣東省副省長、廣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便利和地位謀取利益,折合逾1.1億人民幣。

法院認為,萬慶良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但鑒於他到最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認罪悔罪,法院因而依法從輕處罰,作出上述判決。

當局或有意整肅客家幫

有「華南虎」之稱的萬慶良,是廣東五華人,從梅州起家在廣東省內任官多年,2014年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落馬」前是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廣州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常委。

萬慶良位高權重,一直被視為客家幫「龍頭大哥」。由於客家幫長期壟斷廣東政局,腐敗問題嚴重,客家幫成員早前紛紛倒台,包括廣東省委前常委及珠海前市委書記李嘉、廣東省政府前副秘書長羅歐、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前副秘書長李珠江、廣東省前副省長劉志庚等,分析認為當局是有意整肅客家幫。客家幫當前公認的「幫主」是廣東省前省長、現任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的黃華華。實際上,客家幫起源於「中共十大元帥」葉劍英,葉家至今依然被其視為精神領袖,對客家幫的反腐,或使黃華華和葉家受到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