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峰會】身份定位成難題 G20臨時體系或有「散架」風險
香港01轉載:《多維月刊》精選文章
誕生於全球金融危機背景下的G20, 在發達經濟體與新興經濟體共同合作下渡過了危機。但目前,G20所針對的金融危機議題不再緊迫,「針對性」機制面臨尷尬,G20或面臨「身份困境」:即在國際秩序中的合理定位問題。
疲弱的全球經濟已進入前所未有的低谷,各個國家都在各種困境中掙扎,使G20國達成合作的空間很小。
G20是否扩员?
G20的組建是由G7發起的,邀請哪些國家或國際組織參與G20也出自G7的選擇。追溯G7的理念,可以發現G7是一種責任分攤機制。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經G7邀集而成立G20峰會機制,從擴展的視角來看,G20應屬G7責任分擔範圍的擴大。然而從新興市場經濟體,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角度來看,G20是全所未有參與全球治理的機會,也是一個平等參與的平台。
這也引申出G20是否擴員的問題。一方面,按照責任分攤要求,G20成員應該固定,建立一個金字塔狀的層級治理體系,並制度化、官僚化,使治理體系的職能遠遠大於領導人峰會;但另一方面,若是「平等參與」,各方則應有平等參與的權利,成員可按一定規則加入,決議則可通過投票來決定。是否擴員的問題,實際上是一個很根本的問題。由哪些成員構成,決定了G20在國際秩序中處在什麼地位,發揮多大作用,也決定了G20未來發展與改革的方向。
G20有「散架」隱患
G20的官方定位是「國際經濟合作的首要論壇」,而這實際上是一個受限制的定位。與G7相比,G20代表性更強,覆蓋世界大多人口和GDP總量,但就其組織結構和功能來說,與G7相比只能算是「簡化版」,在全球治理中所能發揮的作用有限。
聯合國之外,G7事實上已構成一個跨政府網路架構(transnational network),包括四個層次:領導人峰會;領導人私人代表聯繫機制;部長聯席會議機制,G7成員國半數以上的內閣官員定期會晤,包括財政部長、外交部長、央行行長等,與領導人峰會各自獨立;80多個專業組織或工作組。
G20從制度角度看是與G7類似的,但目前G20成員國之間的跨政府網絡體系鬆散,僅少數領域建立了常規協調機制,與聯合國更是尚未建立完善的功能互動互補機制。框架簡單造成G20機制相當鬆散,執行力不強,具有「散架」隱患。當前,新興市場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占全球GDP總量超50%,世界迫切需要一個G7之外的跨政府網絡架構,然而目前G20的結構設計卻使其無力。
G20的潛在風險
從全球治理需要來看,G20應該成為長效體系,但G20目前的框架只是臨時體系。同時,與G7相比,G20成員關係也不夠密切。G7能夠成為一個穩定的長效體系,除了制度原因,文化因素也不容忽視。而G20相比G7,文化更加多元,更需要探尋基於不同文化基礎之上的共同價值觀。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雖然G20並不願意主動涉及地緣政治議題,然而國際局勢的發展卻使得G20機制夾雜了地緣政治的博弈。地緣政治雖然是G20的外部因素,但卻是影響國與國之間關係的最重要的元素,它會使G20的結構變得相當脆弱。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的是G20機制的結構性改革。
在決定G20未來發展方向之年,在什麼基礎上建立G20的長效機制成為一個重大問題。由於G7在這個問題上與G20其他成員存在不同觀點,共識難以達成,因此G20創建長效體系還需要通過更高的政治智慧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