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推「惠台」措施拉攏台胞 台行政院正名為「對台」措施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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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台辦2月28日公布針對台胞在陸發展的31項「惠台」措施,以推動台企台胞在大陸可與陸企大陸台胞享同等待遇。
不過台灣行政院長賴清德本周二(13日)在立院上卻把上述陸方的措施正名為「對台」措施,而行政院昨日(15日)亦表示已指示各部會統一使用「對台」一詞,以正視聽,釐清這些措施並非「惠台」的本質。

台灣行政院長賴清德本周二(13日)在立院上率先把陸方的「惠台」措施正名為「對台」措施。(中央社/資料圖片)

賴清德率先使用「對台」一詞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2月28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公布,大陸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9個部門發布《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範疇涵蓋產業、財税、用地、金融、就業、教育、文化、醫療等多個領域,共31條具體措施,這亦被外界視為31項「惠台」措施。

不過,台灣行政院長賴清德本周二前往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總質詢時,不管是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或是答覆立委相關提問時,都以「『對台』的31項措施」來稱呼上述措施。當時有消息指,賴清德已口頭指示行政院內部,將來談及陸方相關作為與公文往返時,不再以中國大陸「惠台」措施描述,而須改用「對台」作為措辭。

有熟悉兩岸的台灣官員指,陸方措施旨在考驗、對比台灣的整體經濟環境是否夠健全。(視覺中國)

行政院:措施非「惠台」本質

而台灣行政院昨日亦表示,已指示各部會對上述措施統一使用「對台」一詞。行政院指出,陸方這31項措施並沒有真正「惠台」,例如其中一項為鼓勵台灣人參與大陸扶貧工作,允許台灣人捐錢卻稱為「惠台」,這是名實不符,因此行政院已指示各單位口徑一致,對外談論相關措施和公文往返時,統一使用「對台」一詞,以正視聽,釐清實際上並非惠台的本質。

有熟悉兩岸的台灣官員指,陸方此舉是為了拉攏人心,甚至希望製造台灣內部官民對立。台方固然不能禁止民眾選擇到大陸發展,但應須提供充足風險評估資訊,供民眾判斷。官員也透露,過去兩岸透過協商達成的協議,大陸都能片面不遵守,遑論大陸單方面拋出的措施,風險勢必更高。不過,官員也坦言,大陸此舉相對是在考驗、對比台灣的整體經濟環境是否夠健全;政府必須要有明確的態度,修訂相關投資法規,增加企業投資與留才的誘因,才能讓資金或優秀人才不被大陸吸收。

(聯合新聞網/中央社/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