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男子舞獅時腳踏國旗 又用國旗墊祭品 涉嫌侮辱國旗罪被刑拘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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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廣東省廣寧縣一名男子在舞獅表演的過程中用國旗當紅布擺放祭品,又腳踏國旗,過程被拍成視頻在網上流傳。今日該男子到公安機關自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侮辱國旗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廣東省廣寧縣一名男子今日(2月10日)因踐踏侮辱國旗,被依法刑事拘留。據報他在舞獅表演時用國旗當紅布擺放祭品,並腳踏國旗。
根據內地媒體《未來網燃新聞》的報道,廣東省廣寧縣警方透露,在2月9日晚上11時許,廣寧縣公安局接到縣網信辦的通報,網上流傳一段一名男子在舞獅表演的過程中用國旗當紅布擺放祭品,並腳踏國旗的視頻。接到通報後,當地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工作。至今日1時許,犯罪嫌疑人鍾某波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訊問,鍾某波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侮辱國旗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鍾某波的行為涉嫌觸犯了侮辱國旗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未來網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