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中全會今明兩日召開  「習思想」、監察委成修憲討論重點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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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 (二中全會)今日起一連兩日在北京召開。
此次會議除了將討論國家機構領導人的名單外,有關修改憲法部份內容的建議亦成為外界關注重點,預料「習思想」及國家監察委員會設置將為修憲重點,至於會上會否提及修改國家主席兩屆任期的限制則仍待觀察。

據資料顯示,這次修憲是中國於1982年12月制憲的現行第4部憲法所作出的第5次修訂。(視覺中國)

據了解,二中全會召開通常是為了3月份舉行的全國兩會服務,會議將討論中國國家機構與政協領導的名單。 包括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國家軍委主席、副主席,最高檢、最高法、國家監察委執掌者等,都將在二中全會上討論確定,然後交由3月的人大會議選舉確認,雖然這些人選已經基本確定。

不過,相較於往屆二中全會,這次的十九屆二中全會打破兩項慣例,分別是時間上較往屆提早1個月,另外則是增加了修憲討論的主題。 

會期經政治局會議敲定 僅對憲法作部分修改

據本月12日所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在聽取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稿在黨內外一定範圍徵求意見的情況報告後,決定根據這次會議討論的意見進行修改後將文件稿提請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會議當時指出,憲法修改是中共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在修改憲法問題上,會議稱要將中共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上升為憲法規定。

會議強調,憲法修改必須貫徹以下原則: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嚴格依法按照程序進行;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確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堅持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則,做到既順應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要求,又遵循憲法法律發展規律,保持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

「習思想」繼被列入中共黨章後,會否再被寫入憲法廣受外界關注。(資料圖片)
去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中新社)

習思想、監察委入憲?

據早前分析,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思想」)在早前的十九大上被寫入中共黨章,成為中共的指導思想。加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一個5年任期所啟動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他在北京、浙江、山西3省市的試點工作目前已接近收官,料將在明年全國兩會上正式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未來將成為與國務院平行的又一超級權力機構。

因此,「習思想」及國家監察委員會設置作為「中共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估計將成為此次修憲的重點。而假如「習思想」入憲,習近平將成為繼毛澤東之後,任期內將冠名指導思想寫入黨章和憲法的又一中共領導人,另外並為國家監察委賦予憲法地位。

此外,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所提到的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及其他如「四個全面」、「五位一體」、「第五個現代化」等概念,估計也會在憲法中有相應體現,而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所提出的「科學發展觀」亦有指將被一並寫入憲法序言部分。至於外界所關注的二中全會否對憲法中國家主席連任兩屆10年的任期規定進行修訂,則仍有待進一步觀察。

據了解,中國現行憲法是1982年憲法,統稱「八二憲法」,30多年來曾經歷數次修訂,此次是時隔14年後的第5次修改。其中在最近兩次的修憲中,鄧小平理論、 「依法治國」等在1999年時被寫入憲法,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等內容亦在2004年時入憲,當時還將憲法第59條第1款修改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增加「特別行政區」,這為港澳選舉人大代表提供了憲法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