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庭審】劉鑫視頻作證堅稱未鎖門 說法與報警錄音不符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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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女留學生江歌在日本遇害案今日(13日)繼續在東京開庭審理,案中的主要證人,兇嫌陳世峰的前女友劉鑫透過視頻連線,在庭上先後接受檢方及辯方提問。
此外,在劉鑫出庭前夕,本來擔任其法律顧問,網名為「律師一姐」的律師于洋,昨日卻透過個人微博單方面宣布,「由於某些原因,本人不便於繼續接受劉鑫女士的聘請和委托」。

「江歌案」今日進入第3天庭審,劉鑫首次以證人的身份出庭作證。(視覺中國)

劉鑫首次以證人身份作證

綜合媒體報道,這是劉鑫首次以證人的身份出席今日的庭審作證,據悉她被安排在東京地方裁判所的一間房間內,以視頻連線的方式作證。據劉鑫供述指,事發當日她與江歌一同回家,但她返家時因生理問題遂立即跑到房間更換褲子。後來,她聽到家門外傳來一陣尖叫聲,這才發現江歌原來尚未進家。劉鑫於是把大門打開了約20厘米,惟門外卻有一股力量把門推回,她一度在門後問到:「三叔(江歌的暱稱)怎麽了」,但無人回應。

對於檢方指她在報警時曾說過「把門鎖了,不要罵」的說話,劉鑫反指錄音並不完整,並表示自己當時是在說「怎麽把門鎖了,不要鬧」。至於檢方質疑為何她的第二通報案電話所述說的內容,與警方錄證供時有所出入,她解釋稱報警時自己並不清楚外面情況,只是憑尖叫聲作猜想,「不說點事警察不來」。

在早前江歌媽媽與劉鑫見面中,劉鑫稱沒有反鎖門。(網上圖片)

否認遞水果刀、不開門指控

而對於辯方及被告在首日庭審中,提到「水果刀(兇器)是劉鑫遞給江歌」、「江歌多次按門鈴,但劉鑫不開門」等指控,劉鑫都予以否認,她表示江歌的住處僅有兩把菜刀,從未看過水果刀,且自己當時處於混亂狀態,「未聽到門鈴或尖叫聲」。

根據日本警方在昨日庭審中所披露的劉鑫當時報警的錄音,卻發現劉鑫在報警時,警方能夠聽到清晰的門鈴聲,而警方用詞是「門鈴一直在響,且有悲鳴聲」,而當警方問到她有否把門鎖上時,劉鑫亦有以日文回答「是的」,據內媒報道,當時劉鑫與警方的對話如下:

劉鑫: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
警方:警視廳110。
劉鑫:對不起!救命!中野、中野、中野、5丁目、20號、大內公寓201,快點來!
警方:等一下,你冷靜點。中野5丁目20號的多少?
劉鑫:20號,20號。
警方:20號的多少號?
劉鑫:6,6。
警方:慢點說。
劉鑫:啊,啊,6丁目,6丁目,2,20號,大內公寓。
警方:你叫甚麽名字?
劉鑫:劉鑫。快點!我姓劉。
警方:等等,小劉,發生了甚麽?你冷靜地說發生了甚麽?
劉鑫:等一下,有人,說話。
警方:你房間的門鎖了嗎?門是鎖着的嗎?
劉鑫:是的,鎖着。但我姐姐...
警方:那就沒事,你冷靜點,警察已經去了。

據內媒澎湃新聞指,在劉鑫作證期間,被告陳世峰一直不動聲色,看向前方,沒有特別表現。劉鑫作證期間雖然一直在哭泣,但說話聲音清楚。而其作證的片段當時只有法官和檢方電腦能看到,其他人士包括陳世峰以及旁聽的人們都看不見畫面,只聽到聲音。

原為劉鑫法律顧問的律師于洋昨日卻透過微博指與劉鑫解約。(網上圖片)

辯方證人未有出庭 開庭前劉鑫法律顧問宣布解約

至於辯方證人今日卻未有按原定計劃出庭,據悉該證人為日本人,是一位與被告陳世峰關係較密切的女士,也是辯方唯一證人,原本可以為被告求情。而辯方亦在庭上提供了陳世峰父親今年7月所寫的道歉信,辯方在法庭上朗讀了道歉信的部分內容,信中稱陳世峰平時是非常認真的孩子,認真學習生活態度良好。並指這封信是為了向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屬表示道歉,信中提到了道歉、謝罪等詞。

此外,在今天的庭審前,原為劉鑫法律顧問的律師于洋昨日卻透過微博指,「由於某些原因,本人不便於繼續接受劉鑫女士的聘請和委托」。于洋同日晚上又在微博發文指,「律師在維護你權益的時候,你在背後套路律師就不對了!朋友在前面幫你迎敵,你背後給了朋友一刀,難道朋友真的是用來出賣的?我突然覺得網上罵我罵的挺對的,甚麽人的委托都接,該罵」,矛頭直指劉鑫。​​而​于洋在回覆網民「看來被劉鑫坑了」的回應時亦指,「苦苦哀求我們幫她的時候是一個樣子,套路你的時候又是一個樣子,真的很可怕,不可思議!」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