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和順礦難致至少8死 涉事企業瞞報死傷數字 兩縣官被查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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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今天(20日)公布,早前(8月11日)山西和順縣煤礦人造斜坡崩塌,涉事和順呂鑫煤業瞞報死傷及失蹤人數。目前官方初步確認,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失蹤,1人受傷,山西省政府仍在核實相關數字。
據《澎湃新聞》8月15日報道,事發當日和順縣政府稱礦難無人傷亡,兩日後才承認4人死亡,5人失蹤,並指遭涉事企業瞞騙。至近日(8月18日)新華社報道,和順縣所屬晉中市政府決定,立案調查該縣煤炭工業局前局長張瑞清,以及該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藥江波。事發後縣政府已就地解除張瑞清職務,並拘捕投案自首的呂鑫煤業總經理高陽。

山西和順礦難造成至少8死1傷1失蹤。(網上圖片)

國家安監總局透露,事發煤礦類別屬露天開採礦井,核定產能為每年200萬噸,證照齊備。當局初部認為,涉事企業早知人造斜坡出現裂縫,有崩塌徵兆,但卻未有及時撤出工作人員,反而繼續冒險開採,未能防患於未然。此外,該企業外判煤礦工序,每個礦區由承包商再分拆轉包,缺乏統一管理。至於其母公司晉能集團則只收取管理費,未有「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呂鑫煤業。

國家安監總局更批評,事發後呂鑫煤業「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地瞞報事故」。和順縣政府則在接報後,未經認真核查和取證,便即妄下結論,判斷「沒有人員傷亡」。

國家安監總局:須杜絕外判承包

對於是次人造斜坡崩塌事故,國家安監總局下令呂鑫煤業停產,又責成山西煤礦安監局,聯同山西省相關部門及地方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追究涉事企業及個人責任,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另外,國家安監總局督促各級機關,嚴格杜絕煤礦外判承包,以及確認行內企業經兼併重組後,母公司落實控股及管理責任。各煤礦企業則應在汛期加強檢查,確保礦區地質及設施符合安全標準,而各地政府接獲安全事故舉報,應第一時間核查及上報。

山西省晉中市和順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