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事故佔全年總數三分之一 為何近月內地礦難頻生?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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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在發生事故的黑龍江省七台河市煤礦巷道口,救援人員向井下進行注水作業。 (新華社)

據《新京報》最近(12月7日)報道,內地於1個多月內發生10多宗煤礦事故,遍及重慶、江西、黑龍江、內蒙古、湖北各大省份,傷亡程度達「特別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級別。例如早前(12月5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東縣辛家煤礦發生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1人被困井下。

按中國國務院2007年《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特別重大事故」及重大事故定義如下: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包括30人)以上死亡;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據《新京報》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發生29起煤礦事故,其中死亡人數超10人的至少有8起。按月份來看,幾乎每月都有煤礦事故發生,其中又以3月和11月數量最多,均為7起,而自10月底以來,全國已至少發生10起煤礦事故,佔全年嚴重事故總數約30%。

安全法規成一紙空文

《新京報》為此請教國家安全生產專家組成員傅貴,他認為事故頻生其來有自:「從企業到一線職工都缺乏煤礦安全知識,譬如有些企業老闆在煤礦不合格被關閉後仍進行生產。」目前中國制定眾多法規和標準,包括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礦井水災治理規定、瓦斯治理規定等,但企業或因無知,或故意違法,致使官方法規淪為空文。

其實據該報調查,中國國家安監總局和國家煤監局近日已派出4個暗訪組,分赴黑龍江、貴州、雲南、遼寧等產煤省份,證實大批煤礦違規運作,潛伏眾多安全隱患。可是官方人手嚴重不足,以陝西為例,煤礦總數超過500個,省級監管部門卻只得50人,轄下分局亦只各得80個人手配額,難以清查所有煤礦,確保每一個都遵守安全法規。

與房地產市道暢旺有關?

那為何近月煤炭事故頻生呢?監管部門和專家都不認為是事有巧合。陝西省安監局負責人解釋:「從全國煤炭市場來看,近幾年來,煤價較低,很多煤礦處於虧損狀態,之前不願生產,但二季度後,尤其是到四季度,煤價上漲較快,利潤較高。企業會有冒險違法違規生產的衝動,在安全投入、設施設備不具備的情況下,盲目組織生產。」

煤礦事故集中在冬春時份,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指出,目前南方水力發電下降約12%,加上入冬後冷空氣頻繁,必然選擇用火電補充,取暖用煤需求因而大幅增加。他又提到,由於房地產市道暢旺,帶動水泥、鋼材和玻璃等產業,以至能源消耗和煤炭需求同步上升,自今年5月份起,煤炭價格大幅上漲。

雖然多個省市已建禁煤區,用清潔能源替代煤炭燃燒,但邢雷舉例說,太陽能發電成本1元/度、風力則為0.8元/度,相比煤電價,成本仍較高,大部分仍需政府財政補貼。目前,如沒有足夠財政補貼,清潔能源替代仍是個發展趨勢,短期內無法大規模替代煤炭等化石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