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公安廳禁派出所設破案排名 周永康時期考核制度促生冤案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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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公安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派出所考核工作的通知》,明文規定縣級公安機關負責考核派出所工作,不准設立「專項行動排名和刑案破案數排名」,亦取消以「打擊任務」為考核項目。此外,上級機關對派出所考核指標不得超過30項,不許以另設「加分項」及「小項併入大項」等名義,實行「變相考核」和「隱性考核」。
據「山東政事」微信公眾號8月12日報道,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解釋:「出台這些措施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引導派出所將更多精力投入到治安管理、基礎防控和便民服務等方面,因地制宜做好各項維護安全穩定工作。」

念斌含冤入獄,被判死刑,經多年上訴才沉冤得雪。(視覺中國)

另一方面,該份通知界定管控及刑事案件管轄範圍,釐清各警種部門職權及責任,並指示按各派出所轄區警力、人口、治安狀況等等條件,因地制宜,度身訂造考核項目。省公安廳又要求,上級機關應善用科技,盡可能減少人手填寫考核資料,避免重覆紀錄,以提為考核效率,減輕民警工作負擔和壓力。

「命案必破」風潮下念斌屈打成招

據《澎湃新聞》2014年報道,在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領導下,公安部曾於2004年批示:「總結經驗,表揚工作突出省、區、市,繼續加大力度,向命案必破目標努力。」此時政法系統以「命案必破」為口號,一度專門撥出300萬元人民幣,獎勵偵破大案的地方警員。個別地方公安機關還設立相應制度,對命案實行掛牌督辦,更就此建立量化考核機制,並上報評核結果。

重賞之下,又迫於考核壓力,各地公安都務求盡快破案,有時甚至不擇手段,以至冤假錯案頻生。如2006年福建福州市發生一宗集體中毒死亡事件,當地公安迅速拘捕及起訴死者鄰居念斌,辦案警員則獲發省公安廳獎金,以示嘉許;念斌則被判死刑,幾經上訴後終得翻案,於2014年判定無罪。念斌稱受查期間遭屈打成招,警方更恐嚇其家人以迫使其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