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面對印尼殖民史的「轉型正義」和選擇性道歉
荷蘭國王威廉(King Willem-Alexander)偕皇后馬克西瑪(Queen Maxima Zorreguieta Cerruti)於3月9日至12日間訪問印度尼西亞,並於10日發表聲明稱:「依據我國政府早前的聲明,我要對荷蘭在過去那些年的過度暴力表達遺憾與歉意」,向1945年8月17日印尼宣布獨立後、荷蘭軍隊的鎮壓屠殺反省。
同時,阿姆斯特丹國家博物館(Rijksmuseum)也決議,將於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期間,舉辦涵蓋加勒比海、巴西、蘇里南、南非、印尼等地的奴隸制歷史展覽,替過去那段血腥的歲月留下腳註。
荷蘭此舉看似對不光彩的過去勇於承擔,但其「轉型正義」其實仍有侷限。
2011年,荷蘭駐印尼大使提吉爾(Tjeerd de Zwaan)向1947年荷軍屠殺印尼拉瓦格德村(Rawagede)一事致歉後,荷蘭政府又相繼於2013年、2016年替印尼獨立戰爭時的幾起屠戮道歉賠償,但從未就從17世紀以來對印尼的殖民認錯。而且,若非拉瓦格德村倖存者於2008年將荷蘭政府一狀告上法庭,以及荷印欲擴大雙邊經貿往來,荷蘭恐怕還不會輕易道歉。何況荷蘭於1949年承認印尼獨立,故一直視之前組成的印尼共和國政府為叛亂者,不認為發動鎮壓不存在正當性,也因此迄今從無任何一位荷蘭官員與將士受到譴責或審判。
與印度尼西亞獨立戰爭造成的死難相比,荷蘭對整個東印度群島的殖民才堪稱慘絕人寰。曾短暫取代荷蘭統治爪哇島的英國總督萊佛士(Sir Thomas Stamford Bingley Raffles,1781─1826年),尖鋭地批評荷蘭東印度公司(VOC):「它一心只想賺錢,它對待自己的臣民還不如過去的西印度種植園主人對待他們的奴隸,因為這些種植園主買人的時候還付過錢,而荷蘭東印度公司一文錢都沒有花過,它只運用全部現有的專制機構壓榨居民」。這不意味英國的殖民掠奪較有道德優越性,但能說明荷蘭的剝削造成多大危害。
醉心大航海時代歷史的人士可能認定,1602年成立的荷蘭東印度公司象徵近代資本主義的成功昇華,因其創下史上首間股份公司、首間跨國公司、首間設立證券交易所的公司等多項紀錄。然而其做為人類史上首度透過國家特許、將資本集結後合法實施暴力的龐大組織的本質,才最不能忽略。畢竟對一間務求獲利的公司而言,擁有對外通商、締約、媾和、宣戰、於統治地徑自立法與行政等諸多特權,就註定其賺錢的途徑不會多平和。
為了競逐利益,荷蘭首任東印度總督彼德波士(Pieter Both,1568─1615年)訂下壟斷香料群島貿易的規矩,這意味既要同原宗主國西班牙競爭,連葡萄牙或支持荷蘭獨立的英國盟友也不放過,至於歐洲人歧視的亞洲國家自然更不會被平等相待。因此,荷蘭自萬丹王國(Banten)手中陸續奪取巴達維亞(今雅加達)、三寶壟等大片土地,蠶食馬打藍(Mataram)、戈瓦(Gowa)等王國的疆域,逐漸建立起以爪哇島為中心的殖民帝國。
為了維持丁香與肉豆蔻的價格,荷蘭還嚴格限制這些香料僅能種植於摩鹿加群島(Moluccas)中的幾個小島,也不准私自同其他地區貿易,並仿效葡萄牙派出武裝快船不時巡邏,查看有無「走私」與拔除各地的香料作物。這種殘暴的政策激使當地人大舉反抗,安汶(Ambon)與班達(Banda)等島就因此遭受荷蘭好幾度屠殺。如上萬名班達島居民在荷蘭東印度總督庫恩(Jan Pieterszoon Coen,1587─1629年)的命令下慘死,餘下倖存者全發配為奴,接着庫恩再將全島土地分配給荷蘭移民栽種,暴虐地展現東印度公司追求金錢的不擇手段。
除了槍炮刀刃以外,荷蘭採取的盜人、專賣、重税也形同慢性殺人。為了使役免費勞動力,荷蘭不斷透過征戰抓捕當地人為奴;還有強迫東印度群島與馬來半島各王國所產的錫、胡椒、丁香等產物實施專賣制,且取締或封鎖沒有向荷蘭繳税的船隻或政權。這大大影響當地的產業、人口結構與政治網絡,也敗壞當地的道德與社會風氣,崩毀的東南亞社會只能以更蠻橫的方式往來。故若有論者形容歐洲人加速東南亞的全球化,絕對是種殖民主義式的錯誤觀點,因為荷蘭人只是將東印度原有的生產關係與貿易關係逕行打亂,以高壓手段強施以己為尊的封閉體系,完全不利當地發展。
對印尼人民最嚴重的迫害,當屬強迫種植制度。荷蘭命令當地人必須撥出三分之一乃至一半以上耕地,種植歐洲市場需要的經濟作物,一旦出現價格波動,荷蘭人還會摧毀田裡的心血。這導致荷屬東印度人民經常處於糧食不足與貧困的窘境。1870年荷蘭頒佈土地國有化法令,又讓殖民政府、親荷的舊王公地主獲得大批土地,加重底層人民的負擔。根據統計,二戰之前印尼的出入口貿易高達80%,並全由荷蘭五間公司壟斷,但當地人別說民族企業,連工資都十分低廉,如1935年的農園工人僅有日薪0.04至0.09荷蘭盾,但維持一年生活所需起碼要140荷蘭盾以上,這讓印尼人幾乎活不下去。
當咖啡與蔗糖的利潤下降後,荷蘭竟推廣栽種鴉片作為新的出口作物,荷蘭小說家皮勒拉爾(M. T. H. Perelaer)為此痛斥過「它是我們荷蘭可恥的收入來源」。加上1899年荷蘭聲稱欠了東印度「良心債務」後,荷蘭於是決定將原本交給包税人承賣的鴉片──改成於1914年向全境推行公營專賣,實在是莫大的諷刺!根據史料,荷蘭殖民者從鴉片專賣獲益最多時一年可達5,360萬荷蘭盾以上,最低也有3千多萬荷蘭盾。這十分赤裸地顯露帝國主義與資本主義的唯利本質,以及荷蘭於1901年揭櫫、號稱要改善殖民地人權的「倫理政策」(Ethical Policy),究竟有多麼脆弱又不合倫理。
當然,荷蘭殖民的殘酷不僅僅限於印尼,連僅短暫統治過38年的台灣都曾於1652年爆發過漢人郭懷一領導的抗荷起義。不過荷蘭依舊毫不介意地透過血腥剝削累積起同歐陸列強爭勝的本錢、以及工業革命所需的原料與資本,還有供養巴洛克文化的養料。即便到了近代,荷蘭東印度公司與殖民歷史,依然是振奮部分荷蘭人民的光榮記憶。譬如2006年荷蘭總理巴爾克嫩德(Jan Peter Balkenende)竟向議會喊出要保持「VOC思維」來應對經濟危機,便引起相當大爭議,也顯見要老牌殖民國家徹底反省罪責簡直難如登天。荷蘭歷史學家桑德(Sander Philipse)也坦言,大多數同胞認為殖民「是很久以前的事,其他人也這麼做,這沒那麼嚴重,也沒啥要為此道歉」。
而在印尼來看,荷蘭殖民固然罪惡,但也留下一個最寶貴又最苦澀的政治遺產:龐大又破碎的國土。荷蘭的侵略消滅許多古國,將許多原本勢如水火的族群硬是糅和於一體,導致印尼擁有廣袤的領土領海與人口,但始終限於不安定的分裂疑雲與火爆的族群矛盾,既有反抗爪哇人霸權的少數民族,也有排斥華人等少數民族的狹隘思維。因此印尼很難全力追討荷蘭的殖民罪責,反而還得笑臉相迎,仰賴荷蘭的商業與技術援助。例如這回荷蘭國王出訪印尼,就給雙方帶來了起碼10億美元的合作協議。這指出一項令人不快又可悲的現實:即再怎麼有理有據的民族主義,在資本面前也可能得轉彎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