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擬將婚外性行為刑事化 爭議聲下總統暫緩表決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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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計劃通過新法案,將婚外性行為列為刑事罪行,未婚男女同居最高可被判入獄6個月,並且罰款1000萬印尼盾(約5570港元)。法案引起極大爭議,總統佐科維多多(Joko Widodo)最終於9月20日宣布暫緩表決。
根據法案,如家長或子女不反對,村長可以舉報同居未婚男女。家長、子女和配偶均可以向警方提出投訴,再由檢察部門進行檢控。如有人與非配偶發生性行為,家人亦可以舉報,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年。有關法律均適用於同性戀者和外國人。
法案亦為干犯淫穢行為的被告加設監禁的刑罰。另外,並非因為醫療緊急情況或遭到強姦而墮胎的婦女,最高可被判監禁4年。宣揚避孕的人士會被判處罰款,未經批准討論墮胎方式亦最高面臨6個月監禁。有關法案將取代荷蘭殖民時代的刑法。
數百名學生19日於國會外抗議,反對修改刑法。墨爾本大學(University of Melbourne)印尼法律、伊斯蘭與社會中心主任林賽(Tim Lindsey)形容保守主義逐步升級,而且極度倒退。
法案甚至引來鄰國澳洲更新旅遊警示,提醒國民有關法案通過後,婚外性行為和同性戀關係於印尼面對的風險。峇里(Bali)向來吸引大批澳洲旅客,澳洲《每日電訊報》甚至以〈峇里性禁令〉為題作報道。
面對國內外壓力,佐科維多多宣布暫緩表決。他表示,新刑法的14項條文需要進一步檢視,已下令法律與人權部長向國會提出暫緩表決,修訂後再提交國會審議。
印尼為世界最多穆斯林居住的國家,並有大量基督教、印度教和佛教徒。近年社會風氣愈趨保守,其中亞齊特區(Aceh)採用伊斯蘭律法,偷竊、賭博和通姦均會被判鞭刑。2014年,亞齊特區將同性戀列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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