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女童日】說不出「I do」 亦無權講「I don't」的童婚
當我們3歲時可能還在跌跌撞撞地走路、還在摸索這個世界、過着無憂無慮童年生活時,某些國家的小女孩卻將要成為別人的妻子。救助兒童會(Save the Children)指出,全球每11秒就有一名14歲或以下女童「被嫁出」,她們的命運無發自決,不僅失學,陷入暴力、虐待與剝削的環境,更因過早步入婚姻身心受創。
每年10月11日的國際女童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Girl Child)是特別為女童權利發聲的日子,讓我們了解這一群女生,多加關注她們的權益。
不少女士都會幻想自己穿上婚紗步入教堂,說出「我願意」那美妙的一刻。不過對於一班被迫在未成年出嫁的女童來說,結婚等同痛苦開始,可悲的是她們無法說不。
當年10歲的埃塞俄比亞女童加布雷基丹(Alemtsahye Gebrekidan)在家門外快樂地玩耍時,突然被母親告知「你要結婚了」。自此她的世界變得不一樣:無法再上學,亦不再有童年,她更要在短短幾年內面對懷孕、喪偶等波折。
加布雷基丹在兩個月後,與這名從未見面、比她大6歲的男孩結婚。她憶述自己13歲懷孕時,由於仍未發育成熟,她的身體幾乎無法承受懷孕及分娩。她形容這是一段痛苦的創傷時期,幸而她與兒子最後均能存活。完整的家庭生活沒過多久,一年後她的丈夫就在戰亂中犧牲。
對於不少被迫童婚的女童而言,加布雷基丹已經是「幸運」的一個,至少她能與自己年齡接近的丈夫相處。大部分童婚女孩都是嫁給較自己年長多倍的成年男性。在也門北部城鎮,8歲的哈拉德拉旺(Hardh)2013年在家人強逼下,與一名40歲男子結婚。她在初夜幾天後因子宮撕裂及生殖器官嚴重出血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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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至少1200萬人 童婚中斷送一生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統計,全球有超過6200萬名女童,因貧窮、歧視、剝削等問題無法上學;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數據更指出,每年至少有1200萬名女童被迫在18歲前出嫁,若情況未能改善,2030年更會有約10億女性成為童婚受害者。這種婚姻大部分發生在南亞及非洲等發展中國家,尼日爾有近八成童婚率、尼泊爾及埃塞俄比亞亦超過五成。
UNICEF等組織將18歲以下的婚姻視為童婚,指出童婚不但違反兒童權利,更會影響兒童的身心發展。這些人除將面臨家暴及貧窮等問題,她們在生殖系統發育未完善下被迫生育,更有可能會因此患上併發症。
「蝕本貨」嫁出 助全家脫貧
馬來西亞41歲商人哈米德(Che Abdul Karim Che Abdul Hamid)在7月迎娶一名11歲泰國女童作第三任妻子,輿論為之譁然。當地法定結婚年齡雖為18歲,惟當中卻有不少「法律罅」,州長有權容許年屆16歲者結婚;伊斯蘭法則讓宗教法庭允許男女在任任何年齡結婚。2013年至2017年期間,伊斯蘭教法院已提出5000多宗童婚申請。
這個城中熱話的女主角強調是自願結婚;而她的父親則稱,哈米德是同情他們的家中狀況才提出婚事。這或多或少反映出童婚背後的原因:不少發展中國家仍以農務為主,民眾重男輕女,強調男丁的勞動力,並視女兒為家庭負累。
婚姻對他們來說是一場擺脫貧窮的交易,而女兒則淪為交易中的犧牲品。讓她們出嫁不但能減輕家中負擔,父母更能獲得結婚聘禮,妥改善家庭生活;男家則視女童為「生產機器」,她們在家中唯一的「功能」就是傳宗接代,懷孕產子以讓家庭有更多人手耕作。
自由戀愛結婚,我們視作平常。但在孟加拉等國家,讓女生結婚的理由,是如果一她們20歲還不結婚,可能會遭到性騷擾,或被誹謗而名譽受損,所以及早結婚在某程度上,是父母保護女兒的折衷方法。不過無論如何,這個杯水車薪的交易無可避免地導致惡性循環,女兒被迫重演着母親走過的路一代又一代延續。
終結惡性循環 政府須對症下藥
多國政府問始正視這問題,津巴布韋等非洲發展中國家在2016年通過消除童婚的改革,以促進兒童權利;馬來西亞政府亦稱正研究將法定結婚年齡提高到18歲。不過童婚成因複雜,涉及經濟、宗教、教育及傳統等是根深蒂固的問題,不能期盼一朝一夕就能有成效,而是需要周詳的政策配合。以印度東北部、童婚最嚴重的比哈爾邦(Bihar)為例,在當局努力下,女性童婚率由十年前的69%降至42.5%,不過要救助這班女童脫苦海,仍有漫漫長路。
不少非政府組織均關心童婚問題,聯合國大會在2011年12月19日宣布每年的10月11日為國際女童日;國際培幼會(Plan International Hong Kong)聯合孟加拉政府推出一款手機應用程式打擊童婚;亦有志願組織在多國游說政府改善法律、提高家長對童婚這個問題的關注、以及向女孩提供培訓、助她們掌握謀生技術以及創造就業機會。它們希望藉此對症下藥,協助她們脫貧。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