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女童日】童婚豈止貽害落後國家 美25萬人懵懂出嫁改寫一生

撰文:凌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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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歲時因姦成孕,11歲時被迫與該名強姦我的人犯結婚。」58歲黑人婦女約翰遜(Sherry Johnson)如是說。她形容這場婚姻將她的一生禁錮,自此只能強顏歡笑,亦讓她走上社運之路。

約翰遜並非落後國家婦女,她的悲劇發生在一個18歲能投票、21歲能合法飲酒的美國。當地反童婚組織Unchained at Last估計,這10年間美國有24.8萬名兒童結婚,超過四分之三的婚姻是女孩是與年長男性的結合。美國境內只有兩個州禁止童婚,其餘的48個州分仍容許在父母同意、法官允許或女方懷孕等特殊情況下,讓尚未成年、心智未臻成熟,連性自主權都不知道的女童嫁為人婦。

不少人批評這變相成為強姦兒童罪犯逃避法律制裁的漏洞。各州已經開始討論怎樣消取灰色地帶,特拉華州(Delaware)6月成為美國首個立法禁止童婚的州分,新澤西州亦緊隨其後,賓夕法尼亞州則正考慮有關法案。

在賓夕法尼亞州推動法案的共和黨眾議員托普爾(Jesse Topper)10月3日表示,父母和法院不應該強迫孩子結婚。童婚在未來幾年將成為一個全國問題,賓夕法尼亞州應更積極主動面對。他又認為,童婚與兒童賣淫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關係,所以終結童婚意味能減少這種情況。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