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堅尼解放女性70年 為何「美利堅小姐」容不下?

撰文:毛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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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年歷史的「美利堅小姐」(Miss America)選美賽事,今年將取消泳裝環節。近期,全球捲起#MeToo等反性騷擾及爭取性別平等浪潮,「美利堅小姐」此際亦因相關醜聞,董事會換上全女班新管理層,並聲言要進行大革新:賽事不再以選美定位,不以女性外表作選拔標準,只重內涵,任何身形的女性都可參選。

不少輿論認為,泳裝環節的本意是展示女性體態矯健(body fitness)一面,如果把泳裝環節改革成健美環節,並無不妥。說穿了,就是很多人認為穿比堅尼走貓步有問題。不過,要是穿比堅尼走貓步是存在貶低女性的意味,那豈不是一切有關泳裝和內衣的時裝秀也該被取消?

比堅尼:西方女性自由的象徵

有趣的是,比堅尼在西方社會卻是女性自由與解放的象徵。比堅尼式最早由法國時裝設計師Jacques Heim推出,直到1946年,該款泳衣出現在設計師Louis Réard於巴黎舉辦的一個池畔時裝秀上,才對社會造成衝擊。初時,Louis找不到肯公開穿着的模特兒,於是找來在賭場工作的艷舞女郎Micheline Bernardini。由於時值美國軍方在太平洋的比堅尼島上舉行原子彈測試,Louis希望作品能像原子彈般具爆炸性,就將之命名為「比堅尼」。結果,年僅19歲的Micheline和比堅尼「一舉成名」了。

初時,彼岸的美國對這件被喻為「核彈般震撼」的超性感泳衣抱懷疑態度。美國泳衣大王Fred Cole在1950年接受《時代》雜誌訪問,表示有點鄙視法國的比堅尼,揶揄它是設計給「身材矮小的高盧女人」的,因此才要開高衩,讓雙腿視覺上長一點。

到了1951年,比堅尼已登上首屆世界小姐的選美舞台,瑞典小姐Kiki Håkansson穿着一套白色比堅尼接受加冕。可是,當時教宗庇護十二世(Pope Pius XII)批評比堅尼「邪惡」,一些歐洲天主教國家亦禁止婦女在沙灘上穿比堅尼,比堅尼一度絕迹於世界各地的選美。不過比堅尼的潮流勢不可擋,1960年代已在歐美國家普及起來,沙灘之外,體育雜誌封面、占士邦電影裏都見比堅尼蹤影。

1951年,瑞典小姐Kiki Håkansson穿着比堅尼接受世界小姐殊榮。(Getty Images)

美國禮儀專欄作家Emily Post也肯定比堅尼,但她強調:「(比堅尼)只適合完美身形,以及非常年輕的人穿着。」隨後,不少泳裝設計師鼓勵說,任何年紀、任何身形的女性都可穿比堅尼。時至今日,一件頭與比堅尼都是歐美社會,以至世界多處地區的女性主流泳裝,穿比堅尼在沙灘暢泳與享受日光浴,是社會普遍接納的事。法國近年甚至鬧出「禁布堅尼」風波,部分城市以安全為理由,不准穆斯林婦女穿着包裹全身的布堅尼(burkini)到海灘,右翼政客更指比堅尼才代表法國文化,德國極右另類選擇黨(AfD)也出過海報寫道:「布堅尼?我們比較喜歡比堅尼。」

與時並進的選美盛事

既然比堅尼本無罪,那麼,比堅尼選美環節又何罪之有?首屆「美利堅小姐」泳裝女郎選美本身是資本主義的產物,以女性胴體來推廣產品及度假勝地。隨着社會風氣及女性地位提升,選美才加入各種考驗才藝的元素,也因美國社會進入黑人平權的時代,「美利堅小姐」由原先只有白人女性參賽,變成無分種族膚色的選美活動,令這場選美盛事與時並進,隨着美國的社會風氣而改變。

有穆斯林婦女曾穿着布堅尼示威,抗議法國政府下達禁令。(Getty Images)

泳裝環節爭議已有數十年,此刻落實取消,背景不容忽視。2017年底,美國荷里活爆發#MeToo運動,女性在社交媒體上自揭被性侵犯的經歷。近百名女星或電影從業員指控美國金牌監製韋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利用影視圈的「潛規則」性騷擾或侵犯她們,#MeToo運動在全球激起千層浪。

「美利堅小姐」新董事會主席卡爾森(Gretchen Carlson),除了是1989年冠軍,本身也是一名性騷擾受害人,更是#MeToo運動的其中一位發起人。她在2016年指控,在霍士新聞(FOX News)任職主播期間,遭創辦人兼行政總裁艾爾斯(Roger Ailes)性騷擾,另有多名女主播作出同類指控。母公司21世紀霍士事後向卡爾森公開道歉,並賠償2,000萬美元(約1.56億港元)庭外和解。艾爾斯雖否認指控,但也在醜聞中辭職,去年5月在家中跌傷頭部死亡。

卡爾森指控遭艾爾斯性騷擾,獲21世紀霍士賠償及道歉。(Getty Images)

#MeToo風波爆發之時,「美利堅小姐」高層同樣被揭出醜聞,董事會主席哈斯克爾(Sam Haskell)被揭曾嘲笑某參賽者的體重,又暗示她與多人發生性關係,連同幾位董事因失言及侮辱女性辭職。#MeToo運動的代表人物卡爾森,於今年初獲委任為董事會主席,無疑有「洗底」的動機,甫上任便宣布要為今屆「美利堅小姐」革新,將賽事重新定位,包括取消泳裝環節。不過,原來全女班董事會對大革新也有分歧,九人董事會之中已有四人先後請辭,她們形容董事會內氣氛「其毒無比」(incredibly toxic)。上周,22個州的選美主辦方代表更聯署,要求董事會總辭,指摘眾人透明度不足,無法承襲「美利堅小姐」的優良傳統,顯示選美圈裏的內部分歧。

要選才藝 何不角逐《全美一叮》?

不單如此,美國社會對於新董事會的改革方向也抱懷疑。美國專欄作家Christina Cauterucci認為,選美即使取消了泳裝的環節,也不會有顯著進步,如果「美利堅小姐」完全不以外表作遴選標準,比賽就更沒有存在價值了,比賽只剩下才藝、問答、講人生目標等。

不再以外表作遴選準則的「美利堅小姐」,或許令觀眾有點難以想像。(Getty Images)

她反問,假若一位女性希望表演鋼琴、舞藝,何不去參加《全美一叮》(America's Got Talent)?假若她對時事了解透徹,何不去參加問答比賽或辯論大會?假若她有才智又對國家有熱誠,何不去參與政治選舉?

打扮、化妝、修身,可以說是社會給予女性的束縛,但某程度上也因女人天生愛美,正如別人讚美你的頭髮剪得好看,你會感到開心。追求外表美是人類天性,何必自欺?以一套隨意的標準,來為51位女性的內在美打分數、排名次,「美利堅小姐2.0」又真的站得住腳?

Gibson Girl是美國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女性的模範形象。(Getty Image)

無論考才藝,抑或選美貌,把一堆女性放在舞台上遴選的舉動,本質上已沒可能是推動兩性平等的,一切選美賽事的后冠光環,都離不開社會加諸女性身上的期盼。在世界上不同地方,不同文化背景,「模範女性」定義亦有所不同,就如伊斯蘭世界的「穆斯林小姐」選舉,會考佳麗背誦可蘭經,對穆斯林世界及生活看法。至於「美利堅小姐」的革新,也許只是美國社會對現代女性期望的投射:由十九世紀末的Gibson Girl,到二十世紀的Barbie,到今日變成獨立、有抱負、有學識的女性。

美國插畫家Charles Dana Gibson以其妻Irene作模特兒,繪畫出Gibson Girl,美麗、獨立的女性形象,成了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美國女性的典型象徵。Gibson Girl的設定形象是打扮高貴,穿着時髦的長裙。Gibson Girl來自上流社會,有閒情逸致去追求自我滿足,會踏單車、打網球、打高爾夫,也愛好畫畫、拉小提琴、唱歌等藝術興趣。

不少輿論認為,選美這回事是時候被淘汰,「美利堅小姐」是否真可擺脫「選美」的遊戲規則,抑或改革只是流於口號,9月的賽事自有眉目。

上文節錄自第120期《香港01》周報(2018年7月16日)《「美利堅小姐」取消泳裝環節 當選美會不再重視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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