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小姐」棄百年泳裝環節 當選美變成選內涵....

撰文:毛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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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年歷史的「美利堅小姐」(Miss America)選美賽事,今年將取消泳裝環節。近期,全球捲起#MeToo等反性騷擾及爭取性別平等浪潮,「美利堅小姐」此際亦因相關醜聞,董事會換上全女班新管理層,並聲言要進行大革新:賽事不再以選美定位,不以女性外表作選拔標準,只重內涵,任何身形的女性都可參選。
美國社會和前佳麗對於取消泳裝環節,正反意見皆有。這項改革是可彰顯女性地位及性別平等,還是矯枉過正?連選美都不再看外表時,觀眾到底在看什麼?

主辦方宣布大改革,今年9月的「美利堅小姐」將不再有泳裝環節。(Getty Images)

「我們不再以你的外貌來評審,因為我們更有興趣了解造就你的事物。我們會邁步向前,在這場文化革命中進化。」上月「美利堅小姐」董事會主席卡爾森(Gretchen Carlson)於晨間清談節目宣布今年的「美利堅小姐」將取消泳裝環節,而且不再是一場選美(pageant),而是一場比賽(competition),任何身形的女性都可參選,泳裝環節改為與評判互動,佳麗須突顯才華、抱負與人生目標等。

前身本是泳裝小姐選舉

主辦方取消泳裝環節,以至除去「選美」性質,打着旗號有二,一是女性賦權(female empowerment),二是性別平等。先說泳裝環節的由來,「美利堅小姐」的起源是泳裝選美活動,始於1921年大西洋城海濱(Atlantic City Boardwalk),並於每年夏季尾聲舉行,以吸引旅客。選美是營銷策略活動,對這座海濱城市的大小商戶來說,可趁着暑期結束前賺一筆。

1921年大西洋城舉行第一屆美利堅小姐選美,參賽者雖然穿著設計保守的泳裝,但對當時女性來說已是一大突破。(Getty Images)

在1920年代,比堅尼泳衣(Bikini)還未面世,參賽者都是穿着設計相對保守的一件頭泳裝。那時,美國的中產開始崛起,每周工作40小時的潮流下,催生了度假、悠閒娛樂等概念,以往美國婦女只可穿着「包到實一實」的維多利亞式泳衣(Victorian Bathing Suits)到海邊戲水,讓女性穿着袒露四肢的泳裝選美,某程度上被視為解放女性身體。參加泳裝選美的,多數是社會地位較低的女性,如舞者或模特兒。

研究美國選美史的歷史學家Blain Roberts指,那個時代婦女開始剪短髮,此前只有妓女或演員才會化妝,對於中產婦女來說,穿短裙、出街化妝,就是反抗維多利亞時代女性封閉文化。現時的西方選美偏愛佳麗帶點陽光膚色,也是那時對抗「白富美」的產物,不是只有勞動階層才有黝黑膚色,到海灘曬太陽的中產婦女同樣追求蜜糖肌。「曬過的膚色是富有與悠閒的象徵。代表不需要躲在工廠工作,不需要幹粗重活。」Blain Roberts說。

隨着西方時裝潮流轉變,泳裝環節也變得愈來愈少布,取消與否的爭論維持已久。Roberts指,「昔日可能被視作解放女性的事物,卻逐漸變成束縛。」

1955年,紐約小姐參賽者接受擺甫士訓練。(Getty Images)

及後,「美利堅小姐」規模愈發龐大,招惹的批評也愈來愈多,主辦方於1935年在賽事加入才藝環節;1945年開始以大學獎學金作招徠,吸引有志繼續進修的美國女孩參選,這做法強調了「美利堅小姐」不只是一場選美活動,參加者須美貌與智慧並重。往後,不少「美利堅小姐」在人生中亦取得傑出的成就,成為名主播、主持人、作家、律師、時裝設計師,乃至投身政壇。

1983年選出的首位非裔「美利堅小姐」冠軍Vanessa Williams,卸下后冠後成為歌手,《Save the Best for Last》一曲唱得全球街知巷聞。

很多人或許已不記得Vanessa Williams是美利堅小姐選美王后出身。(Getty Images)

賦權或貶抑女性? 佳麗看法各異

現在,佳麗身穿比堅尼、腳踏高跟鞋在電視亮相,性感尺度當然無法與1920年代相比。一些參與過「美利堅小姐」的佳麗,對於泳裝環節該不該保留議論紛紛。前加州小姐冠軍兼2014年「美利堅小姐」亞軍Crystal Lee在《洛杉磯時報》撰文指,並不覺得形容那一瞬即逝的「比堅尼時刻」是自貶身份,反而充滿力量。「在一群呼叫我名字的觀眾面前,穿着比堅尼亮相令我熱血沸騰,伴隨的還有一股我從未想像的勇氣。我再也不會擁有這感覺。」

美國60年代已有人呼籲取消「美利堅小姐」。示威者手持牌子,稱選美會是「帶着玫瑰的歧視」。

Crystal Lee認為,主辦方取消「美利堅小姐」泳裝環節是損失,因它包含重要訊息:美貌與智慧可以並存,女性在炫耀自己身形的同時,也可以是一位女權份子。外界抨擊選美與泳裝環節物化及矮化女性,但她指,穿比堅尼是佳麗的個人選擇,即使取消了泳裝環節,隨着不同的女權聲音出現,將來的參賽者也會承受新形式的歧視。「它可能由當代思潮促使,但同樣地、似曾相識地,阻礙女性自決。」

Nancy Redd曾是「美利堅小姐」泳裝環節膀出者,現為主播兼作者。(Getty Images)

現為兩孩之母的Nancy Redd是前維珍尼亞小姐冠軍,也是2003年「美利堅小姐」泳裝環節的勝出者。她卻贊成取消泳裝環節。她在美國女性雜誌《Glamour》撰文指,昔日社交媒體還沒興起,對於一些有才幹及抱負的年輕女性來說,參加選美是成名的正面途徑之一。因有意選美,她在大學最後一年減了50磅,而為了穿上那件「黃金比堅尼」,花費約1,000美元來做脫毛、防曬、海藻護理、請私人健身教練等,代價不菲。

Nancy Redd坦言不後悔,若沒有選美皇后或泳裝皇后的名銜,她或許沒有今天的成就,也沒法為美國的年輕人帶來影響。但今時今日,以外貌來判斷一個人已不合時宜,在社會上發聲的途徑已大大擴闊,再不需要「美利堅小姐」。她又形容「主辦單位選擇站在歷史的正確一方,作出果敢、值得尊敬的決定。失去一個傳統,換來的是未來無限的可能。」

即使女性與參賽佳麗,對於泳裝環節是貶低女性抑或對女性賦權,想法也不盡相同......

(節錄)

上文節錄自第120期《香港01》周報(2018年7月16日)《「美利堅小姐」取消泳裝環節 當選美會不再重視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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