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警總監楊祖賜大宅霸官地 同涉佔私人地 逆權侵佔敗訴正上訴

撰文:冼博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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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總監楊祖賜霸佔官地後申請佔用,近日被地政處駁回,其西貢北港新村的村屋,亦捲入官司。楊祖賜及其妻涉霸佔相鄰私人地約500呎土地,被入稟追討,二人則申請逆權侵佔。
楊祖賜及其妻於原審被判敗訴,需賠償至少8萬元租金予原地主,惟二人後來申請上訴,至今仍未還地。法庭文件更顥示,審訊期間已揭露二人霸官地泊車,楊妻回應法官提問時,更指「人人都係咁做」,反問為何要查證土地業權,被法官斥二人非清白。

01偵查系列報道:

輔警總監楊祖賜霸官地 地政拒租地申請 批多兩個月寬限期拆圍牆

輔警總監楊祖賜大宅霸官地 同涉佔私人地 逆權侵佔敗訴正上訴

呈堂文件中包括一份由測量師於2017年繪製的村屋圖則,該圖則亦清楚繪出楊祖賜霸佔官地的範圍,比起傳媒揭發早足足三年。(司法機構判案書截圖)

屋前霸官地 後方涉霸相鄰私人地

楊祖賜的北港新村村屋被圍牆環繞,圍封住屋前近500呎非法霸佔的官地,以後村屋後方的500呎土地。

不過,後方的土地屬相鄰的私人地,原屬一名鍾姓男子,他過身後由其妻於2005年繼承土地,並於2014年向法庭入稟,要求楊祖賜歸還土地。

圖中藍色範圍,為楊祖賜的村屋;黃色範圍是霸佔官地,被地政處要求還原;紅色範圍涉霸佔他人擁有的私人地,案件正處於上訴階段;粉紅色範圍,是同涉僭建霸官地、警司劉肇邦之前的住所,他早前已轉售。(香港01記者攝)

地主入稟追地 楊氏夫婦提逆權侵佔

根據法庭文件,楊祖賜及其妻指,2011年買入整幢村屋時,屋外已有圍牆,並包括涉事的私人地,又指村屋的前任業主已佔用有關土地多年,反向法庭申請逆權侵佔。

審訊2019年展開,法官在判詞中強調,楊祖賜夫婦一方有舉證責任,證明在地主採取法律前12年,即自2002年起,涉事私人地與村屋一直被圍封,以及村屋地下單位的前任業主,一直獨佔及享用有關土地。

地主要求楊祖賜及其妻歸還土地,但二人指2011年買入整幢村屋時,圍牆已包圍涉事的私人地,又指村屋的前任業主已佔用有關土地多年,反向法庭申請逆權侵佔。(香港01記者攝)

不過,直到2008年前,村屋的三層單位分別由不同業主持有,認為楊祖賜及其妻未能證實有關觀點,故駁回逆權侵佔申請。

呈堂文件揭2017年已認霸官地

案件的呈堂文件,亦包括一份由測量師於2017年繪製的村屋圖則,該圖則亦清楚繪出楊祖賜霸佔官地的範圍,比起傳媒揭發早足足三年。

楊祖賜的妻子在庭上承認,清楚知道官地不屬於她,未經得到批准使用該幅官地因為「人人都是這樣做」,更她反問法官為何需要查清業權。(司法機構判案書截圖)

楊妻反問為何要查清業權 官斥非清白

楊祖賜的妻子在庭上承認,清楚知道該幅官地亦非其村屋範圍,亦不屬於她,她向法官指,未經得到批准使用該幅官地泊車,因為「人人都是這樣做」(because everyone does it)。

法官問楊妻,佔用官地前有否查清業權,以及使用霸佔的私人地興建廚房前,有否得到批准,她反問「為何我需要?」(Why Should I?)。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從楊祖賜及其妻對待上述事件的態度中看出,二人並非清白(come with clean hands)。

輔警「一哥」楊祖賜的西貢北港新村村屋,去年中被揭僭霸近500呎官地泊車,楊祖賜其後向地政處申請租用有關官地,近日被拒。(香港01記者攝)

官判敗訴指示還8萬租 楊不服上訴

法官在原審中判楊祖賜敗訴,要求楊於42日內,還原並歸還私人地。法官又指示楊祖賜,向原地主支付買入村屋,即2011年5月起,至歸還私人地期間,每月816.5元的租金,涉及的金額估計逾8萬元。

楊祖賜2019年7月就判決申請上訴,案件亦正排期審訊,至今仍未還地。涉事的私人地於同年4月,已易手予一名姓廖的新業主。

▼9月2日楊祖賜追車後回應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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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祖賜原審中被判敗訴,被法官又指向原地主支付買入村屋起,至歸還私人地期間的租金,涉及的金額估計逾8萬元,但楊祖賜後來申請上訴,至今仍未還地。(香港01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