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員涉殺3歲女兒 被告指案發時女兒哭不停 認曾搖女叫她收聲

送貨員涉殺3歲女兒 被告指案發時女兒哭不停 認曾搖女叫她收聲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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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貨員涉虐殺3歲女案續審,被告劉佳坪今午(10日)繼作供,他稱與女兒雅思關係好好,他認對女兒嚴格,又指女兒一被人話便哭,他曾叫女友教女兒不要一話就哭。他認有次叫他為女兒改的名字「雅稀」,但女兒沒有回應,他有因生氣而搖過女兒數下,他又指女友也曾搖過女兒。案發當天,女友外出買早餐時,他指女兒又哭,他問女兒為何哭,他認有點生氣下,有捉住女兒肩膀搖了數下,並有叫她「收聲」,之後女兒有降低聲量。惟他轉頭去廁所約20秒,女兒便在床上倒下。

被告劉佳坪(42歲)否認一項謀殺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29日在香港,謀殺梁雅思。被告承認誤殺罪,但不被控方接納。此外,被告承認1項虐兒罪。指他於同年5至7月虐待梁雅思(下稱雅思)。

被告劉佳坪否認謀殺女兒梁雅思,在高等法院受審。(黃浩謙攝)
被告劉佳坪否認謀殺女兒梁雅思,在高等法院受審。(黃浩謙攝)

形容與雅思關係好好

劉形容,與雅思關係「好好」,又指女兒很黏他,每次被他罵完他都會哄回雅思,亦會陪雅思「吹泡泡」。他有因雅思的名字,及女兒出世紙父親一欄空著而與女友梁小欣吵架。

想教女兒守規矩

劉又指覺女兒頑皮,會搶其他小朋友的玩具,想教她要守規矩,但覺得雅思一被人話就發脾氣喊,他初時會教和哄,後來「半鬧半氹」,之後就責罵和罰企望牆等,但否認曾扭其耳朵,並曾叫梁教雅思不要話一句就喊。他與梁曾因管教起爭執。兩人有共識「一個做石堅,一個做黃飛鴻」,但指梁對雅思某些行為視若無睹。

劉指出,在2020年5月13日,劉與梁因飲酒問題爭執,梁帶同雅思搬離被告與家人於沙田的住所,劉之後再搬到與梁同住於深水埗的案發單位。他承認對雅思有很高的期望,怕她學壞,所以對她嚴厲。他又有鼓勵雅思透過YouTube等渠道學英文。

叫雅稀未獲回應而搖過女兒

同月23日,劉為雅思吹頭時,雅思跑到客廳玩玩具,他以「雅稀」叫她回來,雅思沒有回應,他之後叫「雅思」,雅思才哭著走過來。劉稱他當時很生氣,因此他抓住雅思肩膀搖了5至6下。

指雅思胡亂大小便而用水淋她

劉指兩次淋水事件都因雅思發脾氣,胡亂大小便,他才把雅思抱入廁所為她沖洗。他指雅思遭他斥責而哭鬧,他為雅思沖洗,之後乾脆為她沖洗全身,所以亦有淋雅思的頭部。

否認曾凌空捉住雅思雙腿

劉否認曾用心口壓雅思,稱當時在與女兒玩,他雙手支撐住身體,沒有壓到雅思。他亦否認曾凌空捉住雅思雙腿,亦沒有在雅思站立時從後拉她的雙腿,但他曾在雅思躺着時抓她的腳跟她玩,雅思當時哈哈大笑,沒有驚慌亦沒有哭。

指梁亦曾搖雅思

同年7月7日,他問雅思:「爸爸唔喺度時有冇叔叔上過嚟?」雅思回應有,梁便打雅思的嘴巴兩下。劉對梁說:「畀個女篤爆就咁對個女。」劉指梁有捉住雅思的肩膀搖晃她,又把她推落劉的大腿,並在吃飯途中用筷子打雅思的嘴,之後離家。

搖雅思叫她不要再哭

事發當日,梁去買早餐,家中只剩他和雅思。劉稱因稍早時聽到雅思哭鬧,便喝斥雅思過來想跟她聊天,問她為甚麼要哭,惟雅思一直哭,劉捉住她的肩膀搖了幾下,叫她不要再哭。劉承認當時有點生氣,有叫雅思「收聲」,在搖晃雅思後,她有降低哭泣的聲量,劉再質問她為甚麼要哭,雅思沒有回答他,劉於是起床並去廁所,約20秒左右,便聽到「呯」一聲。

有把手指放雅思以妨她咬到舌頭

劉稱他立刻上前察看,見雅思從床上掉下,躺在地墊上,他立刻把雅思抱起並放到床上,雅思當時四肢抽搐,雙眼只見眼白,嘴唇亦泛白,舌頭伸出。他立刻致電梁小欣,並用手指防止雅思咬到自己的舌頭,直到救護員到達才縮手。

案件編號:HCCC6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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