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工經濟.三】互聯網扭轉僱傭關係 惟政府政策依然滯後
零工經濟是新名詞,其內涵和「散工」無異,只是由於通過互聯網平台訂立合同更加迅速,僱傭關係變得更不分明。互聯網平台希望在供應服務和接收服務方之間扮演中立的橋樑角色,卻與提供服務的人員之間產生了尚不確定的勞資關係,與員工簽訂的自僱合同又能令互聯網平台節約了僱傭成本:勞工保險、強積金等。
政府對此新型僱傭關係的滯後反應令人失望。根據立法會秘書處所做「選定地方就加強保障獨立工作者的政策檢討」報告,勞工處2017年接獲22宗關於「假自僱」的投訴,勞工處稱已採取「加強公眾教育」、「為相關工作者提供諮詢或調解服務」和「加強巡查與執法」三大措施打擊假自僱。
承接上文:【零工經濟.二】外賣車手工作性質靈活自由? 實則諸多隱形限制
但具體至修例方面,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2018年回應保障自由工作者,包括零工的權益修訂《僱傭條例》的提問時回答:「一個較全面及有系統的保障模式尚待發展,因此暫時難以作出有系統的比較和參考。目前,政府沒有計劃擴大《僱傭條例》的涵蓋範圍。」
由勞工處的回應看來,通過擴大條例保障互聯網平台員工權益遙遙無期。立法會勞工界議員潘兆平也表示,他在議會內部亦與議員討論過關於互聯網平台工人勞動權益問題,但是並未獲得很多共鳴。
他解釋,目前立法會仍積壓了一堆關於勞工法例的問題需要討論,希望復會之後可以繼續對這個群體的勞動權益保障作討論,他不排除逼政府檢視該議題。
潘兆平認為,相較互聯網經濟發展的迅速,政府的勞工政策制訂始終沒有前瞻性,兩方相安無事自然好,但政府過於怠惰而坐視旁觀,總希望勞資雙方自己可以談妥。
若出現工傷等糾紛,以往由僱主承擔的工傷賠償等將攤派到公共醫療上,很不合理地由社會承擔,將「其他人的利益給了僱主」。潘兆平認為,既然其他國家已有很多較佳的先例可供參考,科技發展得只會快,政府對法例許諾的「不時檢討」,不應該只是一句空話,政府應提早做好對人力資源需求的保障評估,而不該等到法庭的個案出現再修正。
先暫不論法例會否修改擴大,觀照目前狀況,政府對目前新的平台經濟發展情況的掌握程度令人擔憂。根據勞工處的回應,目前並沒有關於互聯網平台從業者的數據統計,對於外賣車手與平台之間的糾紛也沒有分類統計,研究者林喬伊、工會何鴻興在從事研究時也抱怨政府數據缺失,勞工處處理的勞資糾紛只有以「飲食行業」來分類作為大致記錄,遑論更為具體的數據,如從業者人數、年齡、月收入中位數、工時中位數等細緻數據。
沒有統計數據,如何對從事平台經濟的人員工作狀況做更好的判斷?雖然目前兩個平台都稱自己的車手各有2,000人,但像其他如GoGoVan等互聯網平台所吸納的工作者則遠不止這個數量。
互聯網行業正在香港蓬勃發展,現在對數據的整理工作,對未來該領域的判斷有巨大的參考價值。政府若想在勞工保障問題上有所作為,可先從做細緻的數據整理開始。
上文節錄自第184期《香港01》周報(2019年10月14日)《零工經濟興起 權益保障欠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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