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工經濟.二】外賣車手工作性質靈活自由? 實則諸多隱形限制

撰文:張夢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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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多對零工經濟持樂觀態度、認為零工經濟是未來工作模式的書中,莎拉凱斯勒(Sarah Kessler)撰寫的《零工經濟:傳統職業的終結和工作的未來》卻對這種新的經濟模式持審慎態度。她認為Uber等互聯網平台將自己變成「調度員」,我們可以想像調度員應該有的角色形象:中立、可靠、不偏不倚。但書中描述的不同案例看出,「調度員」負責的事務漸漸超出了其角色所要求的中立,而在無形地控制員工,讓員工按公司預想方式工作。

承接上文:【零工經濟.一】權益保障欠奉 自僱外賣車手如「自生自滅」

此外,互聯網外賣平台所聲稱的「靈活工作」對倚賴這份工作獲得全職收入的人來說,也只是一句空話。

不同的公司對外賣員有不同的隱形控制方法,較為普遍的是出勤率(attendance rate)、評分(rating)、取消排更率(late cancellation),三項指標協作影響一位車手的排名數據。

排名對車手能否搶到工時有很大影響,平台的規訓,會令車手自覺地遵循:準時上線、踢更少單、送貨速度更快、獲得更高評分則可以獲得更高的排名。何鴻興說:「做到四點鐘可不可以走呢?這張單這麼遠,我可以踢嗎?它(系統)可以給你這麼做,但是,影響你的ranking,ranking不好,下次選擇工時的機會較少,選擇的時間沒那麼好。」可能就只剩下凌晨的工時可以選擇。

車手看似自由,實則為了Ranking很多東西都要「硬食」。(歐嘉樂攝)

以ranking規訓車手的行為到底是自覺遵循的個人選擇還是平台控制,何鴻興認為,這是一個「灰色地帶」。據其觀察,對ranking、送貨速度的過分上心,已經影響到工友的工作情緒,工友的工作壓力大增,容易導致交通意外。

更令人唏噓的是,遭遇交通意外後,工友的第一反應是找人頂替自己第二天排好的工時,因未有提前24小時通知平台會影響外賣員個人數據。

Benny在受傷之後,未有即時向公司平台上報取消他當個星期的排更,過了幾天才發郵件給公司想取消,但和支援中心的郵件往來耗時一個禮拜,其間下跌的數據無法恢復。Benny花了起碼三個禮拜才收復失地,那三個星期他都沒辦法拿到每天11小時的工時,損失數千元收入。

車手如果出車禍,影響的不單止是受傷時不能工作,更會影響之後的工時。(資料圖片)

林喬伊對比內地及香港的外賣平台後表示,內地外賣平台對外賣員的懲罰較嚴厲。在香港,獲得較差的評分不會直接影響外賣員的收入,但在內地,外賣員如果獲得「差評」會直接扣工資,因而外賣員會打電話「騷擾」顧客,以說服其修改評分。這惡性循環皆因外賣公司看似「靈活」、「自由」,其實對外賣員設下無形的規訓。

北京建築大學社工系講師、專業研究互聯網家政平台的社會學學者梁萌則形容互聯網平台與「員工」之間的關係為「強控制、低契約」。她認為外賣平台是「以『信息服務』的方式延續了非正式僱傭制度,雙方形成弱契約的勞動關係;在勞動過程方面,由於引入互聯網技術,信息更精準匹配,對勞動者的工時需求更高,企業控制了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導致工作時間去靈活化,同時通過企業、技術設計和消費者的合作,對勞動者的勞動過程展開了全方位、嚴密的管理控制,更將消費者的角色擴展為消費、監控和生產等多個層面,從而形成了強控制的管控類型」。

內地外賣平台的車手若被客戶差評,會被扣薪,因此常會出現車手被差評後滋擾客戶的情況。(視覺中國)

香港未有上庭先例 真假「自僱」難界定

面對上述沒有勞動保障、工時不穩定、工傷意外等「強控制、低契約」的不對等權力關係,何鴻興表示,很多工友都曾到勞工處尋求解決方法,但勞工處因其合約以「獨立承包人」而非僱傭關係為由,不予受理,讓勞資雙方自行解決,或者去勞資審裁處尋求界定。

這些員工是否為「自僱人士」,並不是由合同所記錄的身份決定,而由客觀事實決定。據勞工處資料界定是否「自僱」的標準:

1. 對工作程序、時間及工作方式等安排的控制權
2. 工作時所需器材、工具及物料的擁有與提供
3. 是否自行經營業務及負上投資及管理責任
4. 是否合理地被視作僱主機構的成員
5. 是否有權自行僱用幫工協助工作
6. 對業務財政風險的承擔(盈利或虧本的風險)
7. 保險及稅務的責任
8. 行業或專業的傳統結構及慣例
9. 法院認為相關的其他因素

何鴻興認為,這些標準中比較重要的是第一條控制權,通過排名影響車手可選擇的「報更」時間,進而影響工作自由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外賣專員還是不是「自僱人士」,掌握對工作時間的控制權?

何鴻興指出,工友手停口停,承擔不起打官司所耗的時間和金錢,所以一旦資方願意賠償,工友就會撤控,長久下來,此行業的勞動保障問題一直無解。(歐嘉樂攝)

他展示了一份工友寄來的勞動合同,上面寫有「承包人」應盡的所有職責,諸如:「承包人應以及時、有禮貌及勤勉的方式及應使用所有應有的謹慎、技能及能力提供服務」,「承包人不應接受類似於或與本公司或任何聯繫公司存在業務競爭的任何人士、企業或公司之聘用」,這份在2016年簽訂的合同是僱傭合同還是可以靈活安排自己工作方式的自僱合同,何鴻興說:「你將這份合同的『承包人』全部換為僱員,你就全明白了。」

不管工會、勞工律師如何理解這些合同,最終還是需要法庭根據具體的證據和工作情況釐定。

但事情陷入死循環,在香港,真正牽涉到勞資糾紛走上勞資審裁處進行裁決的案例目前為「零」,多年追蹤互聯網外賣平台勞工問題的何鴻興嘆息:「問題在於時間真的很漫長,審訊起碼半年」,手停口停的工友承擔不起打官司所耗時間、金錢成本,如果資方表現出有和解的誠意,提供有誠意的賠償金額,工友就會撤銷控訴。由此,這個行業不停地在變,而該行業的勞動保障問題依然得不到解決。

繼續閱讀:【零工經濟.三】互聯網扭轉僱傭關係 惟政府政策依然滯後

上文節錄自第184期《香港01》周報(2019年10月14日)《零工經濟興起 權益保障欠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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