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求刑28年|柯文哲再遭羈押禁見 北院:有逃亡滅證串供之虞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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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黨差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被起訴,在二度交保加碼至7000萬元新台幣後,台北地檢署不服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於元旦再次撤銷交保。台北地方法院周四(1月2日)晚上第三度開羈押庭,下令柯文哲羈押禁見。柯文哲在庭上稱,檢察官就是動作太大,下不了台,「如果要繼續關我就直接說」。北院公布裁定指出,4人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勾串之虞,如不羈押恐難追訴審判。
沈慶京及李文宗等共4人均羈押禁見
羈押庭於周四晚間6時開庭,中間休庭一次,至晚間9時15分左右結束,時間長達3個半小時。法官庭至晚上約10時40分公布,柯文哲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辦前主任李文宗等4人,全部重新羈押禁見。
檢方認為,柯文哲雖已辭任黨主席,但其實質影響力未有改變,且存在勾串翻供事實。加上柯涉嫌教唆隨行秘書許芷瑜逃亡,即使柯建議明列出不得接觸的共犯、證人名單,但能發揮的效果有限,仍然無法防止勾串,因此仍有羈押的必要。
辯方批評,檢察官無止境濫行抗告,形同欺凌,相關推論僅為臆測。此外,柯文哲已辭職黨主席,其現有影響力不能促使共犯、證人串供,不能因為沒必要的懷疑,就進行預防性羈押。
北院指柯有計劃安排全家離境
北院公布裁定指出,根據柯文哲等人的涉案程度,以及檢方掌握不利證據的清晰程度,以及被告身份地位、經濟等情況,已相當理由認為他們有動機潛逃海外。
其中,柯文哲曾經提到有安排妻子陳佩琪與子女離起躲避紛擾,可見柯已有安排全家出境的計劃。又柯文哲及陳佩琪對外宣稱從醫良久,有資力購買上億元新台幣房產等言論,自有在海外生活的能力與資力。
北院又稱,柯文哲等4人所涉之罪,均屬最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且所涉罪數非少,更增加被告等人逃亡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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