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求刑28年|北檢再抗告成功 柯文哲交保又撤銷 料周四開羈押庭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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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被起訴,在二度交保加碼至7000萬元新台幣後,台北地檢署不服,於除夕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於元旦開庭,再次撤銷台北地方法院原裁定,發回重審。北院料最快周四(1月2日)晚上再次開羈押庭。另外,柯文哲已於元旦請辭黨主席,由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暫代職務。
北檢再次對4名獲交保被告提抗告,包括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台灣高等法院裁決稱,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或證人的供詞並不一致,存在勾串、滅證可能,指北院予以交保的決定時,未說明具體阻止方法,決定未必妥適。
高院列7點勾串滅證事證
高院提出7項事證作為理據,指4名被告有相互勾串、滅證情況:
1、柯文哲於2024年5月26日以LINE傳送訊息給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
2、沈慶京掌控之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公司獨立董事、即證人葛樹人與柯文哲曾於2024年5月1、8日互傳訊息。
3、柯文哲與沈慶京曾如起訴書所載,於案發後密集於陶朱隱園、威京集團總部碰面。
4、沈慶京於2024年6月23、30日、8月14日分別與應曉薇、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以及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相互聯繫。
5、應曉薇於偵查期間,曾刪除與沈慶京及其他同案被告、證人之通話紀錄。
6、柯文哲於2023年5月15日,以LINE向李文宗傳送訊息。
7、李文宗2024年8月11日,以LINE訊息指示被告李文娟,稱「我桌上有木可損益表,明早把它碎掉」。
高院進一步表示,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軟件進行隱密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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