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拆石籬中轉屋|受影響居民不滿需遷到屯門 到高院提司法覆核
撰文:區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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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今年年底清拆石籬中轉屋,其中有70多戶「第3類住戶」需要搬遷至寶田中轉屋,他對房屋署有關清拆安置措施不滿,認為並不合理。由居民組成的石籬中轉屋居民關注組指,一班街坊近年透過各種渠道表達不願意降級跨區、搬至寶田中轉屋的安置安排,惟房署從未聽取,過程亦漠視一群原有住戶的需要。一眾居民代表今日(15日)前往高等法院,就房署在石籬中轉房屋清拆的安置措施,提交司法覆核的許可申請通知書。
政府將石籬邨第10和11座居民分為3個類別,其中第一、二類人士均可獲編配公屋,而第三類居民則是現時仍未夠分數獲編配公屋的住戶。石籬中轉屋居民關注組指,是次石籬中轉房屋清拆使用25年前的過時政策,相關安置安排有歧視受影響一人住戶之嫌,認為有違《基本法》第 25 條及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 22 條;又指相關帶有歧視的安置安排導致受影響一人住戶蒙受損失,明顯是倒退措施,與《基本法》第145條列明的發展及改進原則相悖。
不排除向運房局提出私人檢控
一班街坊今日向高等法院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檢視有關政策,讓申請人有平等公屋安置的對待,而建議答辯人是特首林鄭月娥及運房局局長陳帆。案件申請人許先生指,自己居住在中轉屋已14年,認為有關安排不只是「交通唔方便」的問題,而是居民在區內居住、工作多年,如要遷入屯門,每日要花上3小時的車程和昂貴車費來回;反觀一些房署入伙年期達40年或以上的公共屋邨,空置率卻是奇高。他指,今次希望在法庭上得到政府正面回應,不排除有後續行動,以運房局為對象提出私人檢控。
關注組於今年4月29日,亦曾派出數名代表前往申訴專員公署,就清拆安置的安排及程序向提出申訴。
▼石籬中轉屋居民的居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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