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籬中轉屋街坊到申訴署請願 意見書包成禮物「贈」房署
房委會於2020年通過目標在2022年年底清拆石籬中轉屋,其中約有71戶家庭被派往屯門寶田中轉屋,惟房署今年元旦期間突擊通知,居民在5月底前必須搬走。有居民表示,一直透過各種渠道表達不願意跨區搬至寶田中轉屋的安置安排,奈何房署從未聽取;又指房署在整個安置溝通的過程中,由出信通知、安排配屋等的程序甚為混亂。有街坊早前成立關注組,並於今天(29日)派出數名代表前往申訴專員公署,就清拆安置的安排及程序向提出申訴。
寶田邨爆發疫情 房署堅持住戶「睇樓」否則視作放棄
居於石籬邨第11座的黃先生表示,自政府宣布清拆中轉屋,一班街坊和義工在數月後組成了石籬中轉屋居民關注組,過去一年曾有多輪行動,亦與多名議員會面,而去年年底有部分居民收信後,他們才得悉房署突然將清拆時間表提前半年,由今年年底提早至今年5月清空,令住戶大失預算。
黃先生又指,寶田邨早前發生疫情,惟房署仍要求他們根據配屋通知信上的要求,需親身在指定時間前往寶田中轉屋「睇樓」,否則被視為放棄一次配屋機會,「又唔可以押後,罔顧健康,根本唔合理!」
政府將石籬邨第10和11座居民分為3個類別,第一類為受政府於90年代末清拆寮屋、天台搭建物及臨屋區行動影響的人士,只要他們符合現行的公屋申請資格準則,則可獲豁免接受全面經濟狀況評審,獲編配公屋;第二類人士為符合現行申請公屋和中轉房屋清拆資格準則的住戶,在「提前配屋計劃」下,他們可提前最多12個月獲編配公屋;第三類居民則是現時仍未夠分數獲編配公屋的住戶,涉及約71戶家庭。
中轉屋住戶:房署對不同住戶存「差別待遇」
同樣居於11座的Apple表示,在石籬邨住了10多年,政府「話拆就拆」,一句話就要他們搬入屯門,「完全冇聽過我哋反映」;她又指,頭一兩類的居民獲「升級」,唯獨第三類住戶被「降級」需遷往寶田邨,批評政府做法有如「邊個豬欄有空位就叫我哋去」,認為政府拆中轉屋建公屋之時,亦需預先計劃好安置問題。
居於10座的洪先生認為,房署整體安排混亂欠諮詢,形容現時因安置問題「食唔安坐唔落」。另一名街坊Winnie則質疑,即使同為第三類別人士,房署在處理時存在「差別待遇」,例如有住戶曾接受訪問、「上新聞」後,未幾便獲安排上樓。她強調,一班街坊的訴求是「一定要上公屋」,希望房署在興建公屋、考慮公眾利益的同時,亦需顧及原本居於該處多年的市民。
大約6名石籬中轉屋居民關注組的義工及街坊,今天(29日)下午前往申訴專員公署門外進行請願及提出申訴,其間他們將意見書包成禮物,寓意街坊的意見是予房署改善政策的最好禮物,申訴署亦派出代表接信及與街坊進行會面。
房署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香港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20年12月8日通過清拆石籬中轉房屋的遷置及相關安排,並把目標清空日期定為2022年12月。石籬中轉房屋有部份住戶的公屋申請在「提前配屋計劃」下預計在2022年12月仍未到達詳細資格審查階段,故根據現行政策,他們在清空時將獲安置入住寶田中轉房屋。
為了有序地在本年12月底前安置各住戶,房屋署於2021年12月31日已發信通知45個上述類別住戶,會分階段編配寶田中轉房屋單位,每戶可獲最多三個編配安排。若住戶未持有可接受理由而拒絕三次編配,房屋署須按規定向有關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暫准證。由於有關住戶可就「遷出通知書」提出上訴,而上訴需排期進行;另住戶若未就「遷出通知書」提出上訴,房屋署亦須按既定程序給予足夠通知日期才收回單位,故此為配合12月底的清空日期,房屋署須現在開展遷置工作。
發言人續指,房屋署在發出上述信件後,已聯絡了大部分住戶,向他們解釋本署按序開展遷置工作的需要。房屋署會繼續聯絡其餘住戶,若個別受影響的住戶遇有特殊困難,可與屋邨辦事處職員聯絡,以便提供適切的協助。
▼一批被編排遷至屯門寶田邨的居民,月前發起貼揮春行動▼
▼石籬中轉屋居民的居住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