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市攤檔競投存漏洞現寡頭壟斷 團體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撰文:曾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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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食環署轄下空置街市檔位數目約1,800個,然而供競投的攤檔比例不足兩成,疫情影響下,食環署更收窄進場競投的人數上限,變相增加競投難度。有團體發現有部份投標者走灰色地帶,在抬高價位或投得後便即場「棄標」,協助同行夥伴以底價投得檔位,令其他有意競標者需硬食貴租或無法競得攤檔,造成不公平的情況,有受影響人士曾當場向食環署反映,惟情況仍未能改善。監察公營街市發展聯盟、社區發展陣線會今日(19日)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促請當局立即檢討現行競投制度。

食環署分別於6月、10月及 12月開放競投現時近四分一的空置檔位,總數約四百多個。監察公營街市發展聯盟、社區發展陣線收到市民投訴指,現行的街市攤檔競投機制存在漏洞,更有違公平競爭原則。在疫情下,食環署以防疫為由,設立進場競投人數上限,每次只容許約100人,在人數上限下,部分有意者未能進場,更出現有心人疑用不法手段阻礙競投對手進場的情況。

社區發展陣線收到市民投訴指,現行的街市攤檔競投機制存在漏洞,更有違公平競爭原則。(曾鳳婷攝)

部分檔主在不公競投下硬食貴租

投訴人張延指,現時進場競投時,不用核實是否為現有攤檔承租人,所以現場會出現一有「靚檔位」,便會被現有承租人在第一輪投標時不斷抬價,然後因資格不符而需要即場棄標,惟其他競標者最終卻要以接近底價兩倍的高租金承租,被迫提高其進場及日後營運的門檻。若該名承租人在第一輪成功投標,亦會同樣因資格不符要棄標,並會在第二輪釋出投得檔位。部分投標人因不清楚會有第二輪投標的存在,以為心儀檔位已被投,然後離場,最終資格不符的承租人同伴,便會以底價投得攤位。

投訴人張延指,現時在進場競投時,不用核實是否為現有攤檔承租人,所以現場出現有「靚檔位」便會被現有承租人在第一輪投標時不斷抬價,然後因資格不符而需要即場棄標,惟其他競標者最終卻要以接近底價兩倍的高租金承租,被迫提高其進場及日後營運的門檻。(曾鳳婷攝)

違規人士僅遭扣除一個月按金

張延提到,在10月新界區街市競投時,便曾經目睹類似情況,但食環署並沒有禁止違反規則人士再參與競投,只按機制向該名人士扣除一個月攤檔按金。他認為相關處理手法,只會讓有意經營攤擋人士無法公平地投得攤檔,故決定今日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盼防止妨礙競爭的情況再度出現。

監察公營街市發展聯盟、社區發展陣線會於今日(19日)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促請當局立即檢討現行競投制度。(曾鳳婷攝)

底價投得檔位成貨倉

監察公營街市發展聯盟指,現時價高者得的競投方式有利集團式經營的營運者,有營運者借助競投方式抬高舖位價格,趕走其他競爭者,獲取較優惠的租金後,他們會把投得舖位後丟空舖位或當作貨倉,避免有新營運者入場,造成街市出現寡頭壟斷的情況。

監察公營街市發展聯盟曾於去年9月至 10月期間曾與成功競投的街坊一同視察街市檔位,惟發現有部分攤檔至今尚未營運,亦有部分攤檔丟空或用作存放貨物。(資料圖片)

在食環署完成空置攤檔競投後,他們曾於去年9月至10月期間與成功競投的街坊一同視察街市檔位,惟發現有部分攤檔至今尚未營運,亦有部分攤檔丟空或用作存放貨物。他們認為街市出現空置攤檔,會令街市整體經營能力下降,即使租出空置攤檔卻沒有營運。街市貨品供應需要增加,才能增加人流,如空置攤檔的情況未能改善,只會造成惡性循環。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的第7(1)及7(2)條,分別指任何人士如向他人提供利益,以誘使或酬謝該人對某攤檔不作競投,或以不競投某攤檔為理由而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均屬違法。透過不誠實手段在競投過程中詐騙食環署,亦有可能被刑事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