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指逾半鄉郊清潔工曾中暑 關注團體促加設有水有電休息室
今年香港共錄得54天酷熱天氣,日數是歷來新高。極端天氣令一眾戶外工作者容易感到不適,對鄉郊清潔工的影響更甚,他們需要長時間在不同的極端天氣下工作,卻缺乏相應的休乘設施。有研究指,逾半鄉郊清潔工曾試過中暑,惟大多都沒有休息室,只能在垃圾站內進食或稍作休息。有鄉郊清潔工認為做法不合理,希望能人性化地改善問題。關注團體促請當局仿效巴士公司,在鄉郊垃圾站設立有水有電的休息室,保障工友的權益。
極端天氣下鄉郊清潔工處境報告由香港食物環境衞生署職工權益工會、政府前線僱員總會及社區關懷文化中心於7月至8月實地採訪了56個鄉郊垃圾收集站,並與47名清潔工進行定性訪談和焦點小組討論。鄉郊垃圾收集站主要分佈在七個地區,而工友則主要來自屯門元朗、大埔和離島。訪問內容圍繞工友的工作環境、惡劣天氣對他們的健康和工作的影響,以及現時由僱主提供的資源和措施等。
研究顯示,大多受訪鄉郊工友擔憂在惡劣天氣酷熱天氣情況下工作會影響個人健康及安全,惟他們只能在鄉郊垃圾站內進食、稍作休息及暫放工作工具。研究亦揭示,逾半(53.19%)鄉郊清潔工曾經中暑。有受訪工友指,在酷熱天氣下,因沒有地方進行更衣或清潔身體而患上皮膚病。面對暴雨及颱風時,部份鄉郊垃圾站更試過水浸,工友連避雨的地方也沒有。
中暑亦要自行致電召喚救護車
政府前線僱員總會主席陳博賢是前線鄉郊清潔工的一分子,他表示,曾試過在工作期間出現中暑情況,「當時做緊嘢個人似滾起,突然又寒寒地無力,又出冷汗,覺得唔對路,就去休息下,但都係喺太陽下休息」。其後,陳博賢的情況未有好轉,需自行致電召喚救護車,幸後來並無大礙。他認為,現時炎熱天氣日子愈來愈多,相信工友出現中暑情況亦會更普通。
工友需在垃圾站吃飯
陳博賢續指,現時有清潔工「挪用」垃圾站的情況實屬無可奈何,他認為署方並不了解前線員工情況,「工友唔係牛,一直做,都要畀佢哋唞!食飯都要係垃圾站食」。他提到,不少鄉郊清潔工友需要自行取水到工作地方飲用,變相加重行裝。他希望政府能正視問題,以人性化去解決前線員工困境。陳博賢認為若持續在這些環境下工作,會引發其他危機,「10個有9個都會有後遺症,只係未發出嚟。」
前清潔工曾自備十多支樽裝水開工
娟姐曾任職清潔工二十多年,退休前在八鄉工作。她表示,在鄉郊的垃圾站並沒有水機和休息室,她只能在公廁更衣及清潔自己。加上,該區的家俬垃圾和建築廢物量大,工友的工作量亦較大,在炎熱日子需要多補水,但她也只能自備多支水傍身,高峯時她試過帶着十多支樽裝水開工,行裝沉重,「但我冇辦法唔帶水,好怕缺水,但做咗廿幾年,𠵱家嗰度都係冇水」。
食物環境衞生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表示,曾有工人向她反映指,認為得部門當他們是「垃圾」,不滿鄉郊垃圾站沒有設立休息室。李美笑認為,食環署現存垃圾站位置只為方便市民,未顧及工友的需要。隨着極端天氣漸多,工友面對的工作環境只會更惡劣,而沒有休息室對工友的健康危害深遠,部門應要制定政策改善現況。
她指出,食環署早於2004年便簽訂《職業安全約章》,雖然在市區部份的新垃圾站設施有所改善,例如設有廁所、更衣室、儲物櫃及飲水機等,但鄉村的掃街工職安環境卻從未改變。工會曾於本年8月發起簽名運動,要求署方在鄉郊垃圾站加設「有水有電」的太陽能休息室,並增設空間予員工擺放個人物品,惟當時食環署曾回覆指,點名站已有相關設施。李美笑認為說法並不不合理,因為點名站並非工友實際工作環境,她建議當局能仿效巴士公司,在鄉郊垃圾站設立休息室,提供一個合理的休息環境。
食環署表示,一向十分重視員工,包括外判潔淨服務承辦商的清潔工人的安全及職安健安排,除遵照勞工處的指引為署方員工提供所需物資,及按有關法例於合約條款中為承辦商前線清潔工人提供保障外,亦積極在其他方面提供有效改善措施以紓緩戶外工作對前線清潔工人健康的影響。署方密切留意員工職安健情況,以過去三個夏天為例,並沒有接獲署方員工中暑個案的呈報。
食環署已為員工訂立酷熱天氣下工作的安全指引。為保障員工在酷熱天氣下工作時的安全和健康,署方除為員工提供保護衣物及飲用水外,亦要求主管人員按情況需要靈活編排工作,並經常查察員工的身體狀況,以防員工在酷熱天氣下工作時中暑。此外,部門亦定期及在天文台發出酷熱天氣警告時向主管人員發出告示,提醒他們遵守有關安全指引。
食環署的公眾潔淨服務合約訂明承辦商必須嚴格遵守所有與履行服務合約有關的法例,包括第509章《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條例》)及其附屬規例。承辦商有責任確保其僱員在工作期間的職安健,包括為在不同環境下工作的僱員評估風險及採取適當預防措施、提供足夠及合適個人防護衣物、裝備、培訓及合適的工作安排等。根據合約條款,承辦商在提供服務時,須遵照《條例》規定,提供足夠可供飲用的水予其員工,並為在酷熱環境中工作的僱員評估風險及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食環署已在合約條文訂明承辦商缺乏及/或未能安排向員工提供足夠飲用水的違規情況為嚴重失責行為,如承辦商違反相關條文,食環署可在無需事先警告的情況下,向承辦商發出嚴重失責通知書並扣減服務月費。若承辦商因合約所提供的服務而觸犯《條例》,署方可根據合約條款考慮終止有關合約。
食環署目前負責管理163個永久垃圾站,站內一般設有更衣及飲用水設施。部分位處鄉郊的垃圾站礙於地理環境所限,例如地區偏遠或面積太小,未能加設更衣設施,食環署亦會盡量安排員工於附近的永久垃圾站使用飲用水、更衣及貯物設施。現時,食環署在新建或翻新垃圾站時,若情況許可,會為署方或承辦商員工提供飲用水、更衣及貯物設施,以及裝設相關用膳設備,包括微波爐、桌椅及休息室。
食環署在2019年聯同本地學術機構研發及設計新款具備排汗、透氣及反光功能的工作制服。現時,已有35份街道潔淨服務合約的清潔工人採用新款制服,餘下3份街道潔淨服務合約會在明年一月起採用新款制服。署方員工方面,新款具備排汗、透氣及反光功能的工作制服現時亦已進入採購程序。
食環署有既定機制並不時進行巡查,以監管外判承辦商的服務表現。此外,食環署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會與外判承辦商保持有效溝通,指示及提醒外判承辦商提供街道潔淨服務須注意、跟進及改善的地方。如發現外判承辦商違反合約條款,會向承辦商發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各類「失責通知書」並扣減服務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