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暫緩遷出公屋令至明年初 公屋聯會:擴闊租免級制更實際

撰文:區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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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經濟因疫情陷入低谷,不少基層巿民加入失業大軍,正就如何交租而發愁。房委會今日(22日)宣佈,延長暫緩發出公屋遷出通知書措施至明年三月,若租戶有經濟困難,亦可申請租金減免,有區議員及關注團體建議因應目前巿況,為租金減免拆牆鬆綁,包括擴闊租金減免分級制,向短期失業的租戶提供援助。

房委會表示,公屋租戶如有短暫經濟困難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若有關申請獲批,房委會將於今年11月至明年3月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發言人稱理解因應疫情持續,經濟環境及就業情況繼續受到影響,房委會決定延長有關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措施,希望可以幫助有經濟困難的租戶渡過困境。

房委會宣布暫緩發出公屋遷出通知書措施至明年三月。(資料圖片)

另外,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可申請租金減免,合資格人士可獲減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租金,為期兩年。房委會每兩年覆檢租援受助人資格,以決定是否繼續批出租援,強調會作抽樣調查,防止計劃被濫用。

深水埗區議會主席楊彧表示,一直有向街坊宣傳暫緩遷出公屋通知書或租金減免措施,而現行政策亦有不合理的地方,他舉例本身是三人家庭,因有親人身故或離婚,現有二人住戶將被定義為公屋寬敞戶,若申請租金減免,反被房署職員要求住戶搬至細單位,「房署要你由300呎搬去200呎,租金平咗就唔使申請,但係一搬就搬成世,仲要嘥搬遷費,洗費不減反加,其實疫情因素可能係短暫性,日後收入可能提高返,有無方法係暫緩性質的租金減免呢?」

深水埗區議會主席楊彧稱不少公屋租戶只是短期失業,應加大暫緩性質的租金減免措施,避免他們跌入長期失業網內。(資料圖片)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近年公屋租金減免申請個案有明顯上升趨勢,認為在目前經濟下行的情況下,建議為現行租金減免措施拆牆鬆綁,包括考慮撤銷「新大廈類別」租戶須入住兩年才可申請租援的限制,以及擴闊現行租免分級制,由現時成功申請者可減免四分之一或一半租金,改為分四級,如減免三分之一、四分之三甚至全免,支援更多短暫失業租戶,以免他們跌入綜援申請網內,成為長期失業人士。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建議擴闊現行公屋租金減免申請的分級制。(資料圖片)

有關注公屋福利團體早前發表一項調查,結果發現對比去年12月,超過八成五的受訪公屋住戶收入減少,但有近六成六受訪者不了解房屋署的租金援助計劃,只有一成一人有在過去半年提交申請,而提出申請者中,有三成八人不獲接納,原因包括住戶人數有變,或未住滿兩年而被拒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