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我主場.兒童節】兒童參與 豈止「聽小朋友聲音」咁簡單?
真正有意義的兒童參與,是賦予孩子空間去發掘他們認為重要的議題,讓他們善用自己的知識發表想法,展開討論,才能充分反映他們的自主性。兒童的感受,只有兒童自己最清楚。讓孩子提出他們最關心的議題,也能讓成年人更準確掌握兒童的感受,在他們的成長路上給予支持。
文:國際培幼會總幹事蕭美娟博士
「可否在北區醫院設立兒科住院服務?」、「車子停泊在馬路兩旁,我們過馬路時覺得很危險」……這些「小朋友的聲音」,是「真誠聆聽」下「小朋友的聲音」。
爭取了20年終於成立的兒童事務委員會,將於6月1 日成立一週年。適逢6月1日國際兒童節,讓我們回顧委員會當初成立的理想藍圖,現在實現了多少?去年兒童事務委員會成立之初,政府便表明其職權之一,是「推廣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所列明的兒童權利(包括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讓兒童參與有關影響他們的事宜」。
然而一年過去,兒童參與似乎只是「只聞樓梯響」。要促進兒童參與,該何去何從?兒童身為社會一分子,卻往往缺乏表達意見的渠道,即使是與他們切身相關的議題,如全港性系統評估(TSA) 、校園欺凌等,兒童卻鮮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想法。說起該如何反映兒童意見,不少人都認為大家「要真誠地聆聽小朋友的聲音」。然而「真誠聆聽」,又豈止「豎起耳仔」般簡單?
小朋友關心些什麼?
要促進有意義的兒童參與,首要條件是確保兒童所討論的問題與他們的生活切身相關。這道理聽來淺白:與小朋友無關的事情,又何須拿出來與他們討論?問題是,成年人在議題上的設限往往剥削了孩子的自主性。例如家長讓孩子選擇學什麼樂器,卻不讓他選擇不學樂器;可以選擇上哪間補習社,卻不能選擇課後回家休息。在聆聽孩子意見的時候,我們何曾問過,他們生活中最關心的是什麼?
真正有意義的兒童參與,是賦予孩子空間去發掘他們認為重要的議題,讓他們善用自己的知識發表想法,展開討論,才能充分反映他們的自主性。兒童的感受,只有兒童自己最清楚。讓孩子提出他們最關心的議題,也能讓成年人更準確掌握兒童的感受,在他們的成長路上給予支持。
促進兒童參與 從我們開始
說起兒童參與,很多人的另一個盲點,是小朋友「腦筍都未生埋」,他們的意見,怎能作準?但就正如沒有孩子一出世就懂得游泳、識字一樣,小朋友在過程中要學習「表達意見」及「尊重他人的意見」,同時亦需要有經驗的成年人從旁協助。如果我們都希望我們的孩子有一天能成為有獨立思考能力、負責任的社會公民,我們就要從今天起,給他們表達空間及支持他們成為慎言敏行的社會公民。如果我們都認為小朋友學習游水識字都需要有資歷的教練從旁指導,那麼同樣地,學習「表達意見」及「尊重他人的意見」這個讓孩子終身受用的技能,不是更應該由有經驗的成年人引導嗎?
因此,要有效促進兒童參與,成年人亦需要接受相關培訓,包括認識兒童的權利、學習如何與兒童共同決策和合作、給予兒童議題相關的資訊、創造平等參與的平台等等,才能在過程中充分反映兒童的意見。可惜的是,政府有不少諮詢論壇雖能讓兒童暢所欲言,卻往往沒有提供足夠的知識和有利的環境讓他們發揮,情況就如要求一個不懂游泳的孩子,在未學基本動作前就把他扔到泳池裡一樣,致兒童參與無法體現孩子真正表達意見的能力。
「兒童留聲台」 讓兒童參與社區決策
有鑑於現時兒童參與的不足,國際培幼會於去年與「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開展兒童參與社區發展先導計劃「兒童留聲台」。計劃以培訓成年促進者及兒童為起點,讓兒童能有足夠的知識和準備,在社區內發掘他們所關心的社區安全隱患,並透過與成年人合作,在社區事務上締造改變。我們在計劃中發現,兒童的第一身經驗正正是建設社區規劃的重要養分。例如參與計劃的其中一位兒童便正是經歷過父母要舟車勞頓跨區到醫院探望他,而提出北區醫院需設立兒科住院服務的建議。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早於2013年建議香港政府,除了諮詢性質的論壇外,應建立更廣泛及有效的兒童參與機制,讓兒童能在所有與自身相關的事務上充分反映自己的意見。要建立有效的兒童參與機制,除了社福界的努力,更要家長、老師及其他與兒童工作相關的專業人員,一起讓兒童參與融入孩子的生活中,《公約》中的兒童參與權才能真正落實。為了我們的孩子,就讓我們回到起點,以全新的視角看待與孩子的關係,學習做「兒童發聲」的促進者吧!
如有任何對社區的意見及評論,歡迎各位投稿至「我區我主場」社區專欄。有意投稿者可將文稿經電郵傳送至 cr@hk01.com 。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