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華徑燒烤場換招牌重新開業 居民憂聖誕除夕假期「殭屍復活」
美孚九華徑燒烤場無牌經營18年,直至早前多個政府部門聯合在附近掛起大型橫額、警告光顧者會被檢控,上月警方和食環署以「限聚令」高調執法,其後兩名負責人被控無牌經營普通食肆、燒烤場也拆去招牌和停業,一班街坊以為事件總算告一段落,然而有地區人士指,昨日(16日)燒烤場懷疑死灰復燃,場上換上招牌後晚上又重新開業,目測至少有5枱人在燒烤;由於聖誕除夕假期將至,他擔心燒烤場會捲土重來,趁長假期「撈返筆錢」。
燒烤場換上新招牌 放數枱食客試水溫
九華徑兩個燒烤場「九華徑燒烤場」及「吉吉燒」被指無牌經營多年。前葵青區區議員張鈞翹表示,收到多名街坊反映指,昨晚停業多時的燒烤場又再亮起燈光,並傳出煙味,懷疑有人違規重新開業。據張指,該處的招牌已由昔日的「吉吉燒」換成「XXX 360 management and marketing limited」字樣,而昨晚所見,場內有約5至6枱人進行燒烤活動。對此,有居民形容是「殭屍復活」,也有人認為是「試水溫」之舉。
張鈞翹指,燒烤場以往「一日幾十萬生意」,而長假期臨近,不排除有人會趁此機會「撈返筆錢」,擔心燒烤場會死灰復燃、再次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他指,已就事件向相關部門反映,而部門亦指會即時跟進。
食環署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該署一向關注九華徑有燒烤場涉及無牌經營食物業的情況,經常採取執法行動及突擊拘控,並按需要與相關政府部門採取聯合突擊行動。而近日多次派員到上址巡查時,並未發現有人無牌經營食物業。發言人續指,如在巡查時發現有人無牌經營食物業,或收到市民舉報或其他部門轉介,署方會作出跟進調查並按實際情況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檢控及拘控行動。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另加每天罰款900元,強調會繼續留意上址情況及採取適當行動。
警方發言人則指,與其他政府部門一直積極攜手抗疫,警方定期派員到各處所巡邏,會按既定程序,及考慮實際違規情況,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所訂明的罪行,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繼續嚴正執法;又呼籲巿民切勿光顧無牌燒烤場所,違者可被票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此外,使用「假安心出行」會干犯《刑事罪行條例》「使用虛假文書」罪行,違者最高可處監禁十四年。
民政處發言人表示,葵青區地區管理委員會昨日接獲消息,表示上址有少量人士燒烤,相關部門昨晚隨即派員到場巡查,而有關場所負責人表示場所並非營業中,只是進行私人燒烤活動。葵青民政事務處、食物環境衞生署及警務處已向相關人士重申當局會密切留意情況,有需要時會採取適當行動,打擊一切非法行為。
燒烤場無牌經營18年,附近街坊長期受噪音和氣味滋擾:
兩間違法燒烤場過去五年被拘控多達243人次
翻查資料,兩燒烤場的負責人早前被控無牌經營普通食肆,案件上月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惟兩名負責人均沒有到庭應訊,控方向法庭申請拘捕令;至日前(15日)兩名被告梁耀權(59歲)及林麗玉(47歲)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分別被囚4周。而據了解,多個政府部門在月初時曾與九華徑村的代表、與及九華徑兩個燒烤場經營者開會,當時兩名場主在會上答允政府提出有關自行結業並拆去招牌的要求。而食環署在過去五年,曾到九華徑燒烤場執法163次,檢控或拘控243人次,230人次被定罪,即平均每星期拘控一次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