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山兩屋苑將入伙 區議員憂遊人激增 促重新評級印度廟
建於1960年代的皇后山印度廟,於2010年被評為三級歷史建築物,早前北區區議員羅庭德與專家表示,印度廟的現代主義建築風格屬「全球獨一無二」,認為當局應「從下而上」讓居民參與制定保育方案。羅庭德指,印度廟附近將有山麗苑及皇后山邨入伙,屆時人口激增,預料因交通便利而吸引更多人前往探秘,擔心會對廟宇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故認為有急切的保育工作需要,在北區區議會動議要求古物諮詢委員會為皇后山印度廟重新評級。
古諮會回覆時表示,就已獲評級的歷史建築,會按照一貫做法,需收到公眾人士提供新資料證明建築物/構築物的文物價值,並在通過擬議新評級後,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再決定是否確認有關建築物/構築物的新評級。
北區區議員羅庭德形容,皇后山印度廟記錄着香港啹喀文化的歷史,其建築外形獨特,仿效蓮花形態建造,用以供奉印度教濕婆神。他指現時皇后山印度廟外圍有攀藤植物,目測部分樹木沿廟頂生長,擔心有倒塌風險。羅庭德又指,2021年下旬,廟宇附近將有山麗苑及皇后山邨入伙,將新增3萬人口,料會因鄰近屋苑範圍交通方便,吸引更多人前往探秘,擔憂對廟宇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
羅庭德指,現時發展局轄下的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並無任何與皇后山印度廟相關的保育工作計劃,因應屋苑入伙及其結構狀況,認為廟宇有急切的保育工作需要,故在區議會上動議要求古物諮詢委員會為皇后山印度廟重新進行歷史評級工作,全面整理及審視其歷史、文化、建築、藝術、人文及宗教價值。
古物諮詢委員會及古物古蹟辨事處書面回覆指,就已獲評級的歷史建築,會按照一貫做法,如公眾人士提供新資料(即在評級時未被考慮並有紮實基礎的資料)確實證明個別建築物/構築物的文物價值,古蹟辦會進行研究並將報告提交獨立的歷史建築評審小組按既定的六項評審準則,即歷史價值、建築價值、組合價值、社會價值和地區價值、保持原貌程度及罕有程度審閱,有需要時再把有關資料連同評審小組的建議提交古諮會重新考慮該建築物/構築物的評級。當古諮會通過建築物/構築物的擬議新評級後,古蹟辦會將相關資料和擬議新評級上載至古諮會的網頁,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古諮會會考慮在公眾諮詢期間收到的所有意見和資料,才確認有關建築物/構築物的新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