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爆百次水管 八成半為換水管計劃漏網之魚 區議員斥水務署誤判
早年水務署為改善水管健康,推出「更換及修復水管計劃」(計劃),計劃於2015年大致完成;不過各區水管仍然頻頻爆裂,去年一共有112宗爆水管個案,共有95宗不屬計劃涵蓋範圍之內。議員質疑水務署評估失當,以致出現「漏網之魚」,亦有工程師認為應該全面更換水喉,以防區區爆水管。
自2000年起,水務署展開「更換及修復水管計劃」,分階段更換及修復全港約3,000公里的老化水管,隨着計劃於2015 年大致完成,水管爆裂個案由2000年約2,500宗大幅減少至2018年約100宗。
一年112宗爆水管 葵青、灣仔爆得最多
根據水務署最新統計,2018年至今年1月,全港18區一共有112宗爆水管個案,而葵青區(23宗)、灣仔(14宗)、中西區(10宗)及油尖旺區(10宗)爆水管次數最多。
地區 | 水管爆裂個案宗數 | 水管爆裂月份 *(括號內數字為水管爆裂宗數) |
中西區 | 10 | 2018年:1月(1)、2月(1)、4月(1)、5月(2)、6月(1)、8月(1)、11月(1) 2019年:1月(2) |
東區 | 6 | 2018年:2月(1)、3月(1)、4月(1)、7月(2)、8月(1) |
離島 | 2 | 2018年:9月(2) |
九龍城 | 9 | 2018年:1月(2)、5月(4)、7月(1)、9月(1)、11月(1) |
觀塘 | 7 | 2018年:1月(2)、6月(1)、7月(1)、9月(1)、11月(1) 2019年:1月(1) |
葵青 | 23 | 2018年:1月(1)、2月(2)、3月(1)、5月(9)、6月(2)、7月(1)、8月(1)、10月(4)、12月(1) 2019年:1月(1) |
北區 | 0 | - |
南區 | 6 | 2018年:3月(1)、4月(1)、6月(1)、7月(1)、8月(1)、10月(1) |
西貢 | 4 | 2018年:5月(2)、7月(1)、10月(1) |
深水埗 | 3 | 2018年:1月(1)、5月(1)、7月(1) |
沙田 | 5 | 2018年:2月(1)、8月(1)、10月(1)、12月(1) 2019年:1月(1) |
屯門 | 2 | 2018年:5月(2) |
大埔 | 3 | 2018年:4月(1)、7月(1)、10月(1) |
荃灣 | 3 | 2018年:1月(1)、6月(1) 2019年:1月(1) |
灣仔 | 14 | 2018年:1月(4)、2月(1)、3月(2)、5月(1)、6月(1)、9月(1)、11月(3)、12月(1) |
黃大仙 | 0 | - |
元朗 | 5 | 2018年:4月(1)、8月(1)、9月(1)、10月(1)、11月(1) |
油尖旺 | 10 | 2018年:3月(1)、5月(2)、6月(1)、7月(1)、11月(3)、12月(2) |
總計 | 112 | 2018年:106宗 2019年:6宗 |
近85%爆水管個案不屬修復計劃範圍內
《香港01》早前曾報道東區多次爆水管,而爆裂的位置多屬換水管計劃範圍以外,地區人士質疑有關當局評估水管健康的準則有誤,令部分「不健康」的喉管被計劃剔除,認為計劃應當作全面檢討,促請有關當局盡快檢查計劃清單以外的水管,以防一爆再爆。
究竟去年有多少宗爆水管個案,並不屬計劃範圍之內?《香港01》獲水務署回覆,指112宗爆水管個案中,95宗爆裂的水管,並不包括在計劃內,而其中29宗個案的爆裂水管更舖設少於30年。
有3宗爆水管個案,是曾經包括在計劃內「已更換/修復的水管」,懷疑是由於水管有難以察覺的潛藏瑕疵,以致爆裂;另外,14宗個案的水管原本已納入計劃,但於完成修復工程前爆裂,其中9宗個案已於2018年內完成工程,而餘下5宗個案由於施工難度較大,預計於2019年第三季完成。
地區 | 水管總長度 | 更換及修復水管總長度 |
東區 | 約280公里 | 約130公里 |
葵青區 | 約380公里 | 約151公里 |
中西區 | 約410公里 | 約170公里 |
灣仔區 | 約280公里 | 約105公里 |
葵青區議員倡封路換喉:長痛不如短痛
葵青區屬爆喉最多的地區,當區區議員林紹輝認為,原因在於葵青較多舊區,而這些地方依山而建;同時近年人口增加,車流量大增,馬路地底的水喉隨之受到影響。
如果要徹底換喉,將要封鎖行車路,屆時或引起居民不滿,「警察唔想封路,運輸署又唔想封。而封路會令好多交通改路線,居民又會唔想。」不過林紹輝認為仍然有必要全面更換水喉,「成日爆,要慢慢同居民解釋有換喉必要,長痛不如短痛,封一陣路去做。」
東區區議員:計劃誤判水管健康 易生「漏網之魚」
至於東區,區議員麥德正指,區內近兩次爆水管都嚴重影響社區,令商舖水浸、大廈升降機被沖壞。西灣河太樂街9號位置早前二月爆水管,形成高達6米的噴泉水柱,水湧入民居、令冷氣機報廢。他認為,如果一早就徹底更換水管,就不會有出現這些問題。
「東區兩個月有四宗,咁短時間、於一百米內的三個位置爆水管,每一次都非常嚴重,證明有嘢做漏,點解計劃只係顧主要水管,而其他就等佢爆?」麥德正指,成安街與筲箕灣道交界、太樂街9號及西灣河街171號,三處位於直徑距離約100米,加上3月5日聖十字徑爆水管,竟在短期內連續爆水管及水管滲漏;數字上清楚顯示,「更換及修復水管計劃」有明顯不足。他批評計劃對於主要水管的定義不清晰,而換管範圍亦有誤判,造成漏網之魚,嚴重困擾居民,「應該要徹底檢查及更換水管,而非等佢爆先至換」。
水管爆裂個案由2000年約2,500宗,大減至2018年約100宗,但麥德正認為應計算爆水管造成的損失,以評估社會成本,「唔係用次數去計,為居民同商舖造成不便同損失,政府又唔賠,有㗎車泊喺水管隔離,被水浸到報廢,但政府就當係天災,對於人哋嘅損失並不負責,咁又點計?」
申訴專員公署指水務署巡查、跟進行動欠標準
香港申訴專員公署去年發表調查報告,亦曾經指出水務署在衡量水管遭破壞風險的準則欠清晰,包括沒有訂明準則審視工程承辦商過往的記錄,如是否屢犯不改、錯誤的嚴重程度等,以決定巡查有關工程的次數和跟進行動;沒有訂明準則判斷工程有多大風險損害水管,如工程規模、地盤是否接近供水網絡等;沒有說明如何按水管的重要性,如水管直徑、涉及的供水範圍以釐定巡查的優次及次數;及沒有就水管是否易遭破壞,如物料、所在位置及附近公用設施舖設是否密集等訂下清晰準則。
水務署回覆記者查詢,指評估準則同時考慮多項因素,包括水管爆裂的機率,例如水管物料、使用年期或狀況、水管過往的爆漏記錄等,及爆裂後果的嚴重性,例如受影響的客戶數目及對交通的影響等。
工程師:全部水管都應該換
香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黃澤恩表示,雖然水管愈老愈容易爆,但並不會以30年劃線,因為少於30年的水管都可能爆裂。他解釋,一般水管是否耐用,其性質物料會有很大影響,「鋼管較耐用,其他可能冇咁好。」
黃澤恩指,換水管有一定指標,老化水管較為高危,所以會先更換較老的水管,但除了年齡還要看是什麼物料。他續指,換水管也要視乎周邊環境條件,始終換水管會影響附近交通,「除非爆咗就一定要換,如果唔係都要睇工程會唔會造成交通擠塞。」
「其實所有水管都要換,除咗得3至5年嘅水管,任何水管都有爆裂危機,但其實呢啲過幾年都要換。」黃稱,水務署早年監察並不夠恆常,故令水管有很多問題,而近年監察已更頻密,「有新科技去監察,以前測唔到嘅,𠵱家都測到。不過𠵱家都係咁爆,咁就要再搵新啲嘅科技去做。」
水務署:會持續評估水管風險
水務署回覆記者時解釋水管爆裂成因,指本港的供水管網規模龐大而複雜,水管總長度達8,000多公里;而香港山丘多,要維持高地處足夠的水壓,供水管網的水壓較其他國家為高,加上大部分水管埋藏於地下,而地下公共管線密集,交通繁忙、道路工程頻密等也會對水管帶來震動和干擾,增加水管爆裂和滲漏的風險。此外,水管爆裂可由周邊泥土移動、外來壓力、運作環境對水管物料的影響及水管狀況等情況綜合導致,故水管使用年期並非令水管爆裂的唯一決定因素。
署方指會推行風險為本的「水管資產管理」,以有效維持供水管網的健康狀況,同時平衡因進行水管改善工程對交通、社區、市民等造成的影響;並根據水管物料、故障記錄、使用年期,倘若出現故障對用戶及交通的影響等,持續評估水管的風險及其服務年限,改善高風險的水管。
署方續指,會把一些重複發生水管爆裂的地點列為「爆喉熱點」,分析有關爆裂原因和擬定改善措施。倘若市民就政府水管爆裂個案提出索償,署方會按既定程序跟進處理。此外,水務署指正逐步建立「智管網」,透過設立2,000個監測區域收集供水管網數據,改善失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