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圖】新瀕危物種管制措施生效 「入圍」動植物有呢啲

撰文:李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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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瀕危物種管制措施生效!漁護署宣布,因應《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締約方大會,早前將逾20項瀕危野生動植物,包括非洲灰鸚鵡、穿山甲和瑤山鱷蜥在內的物種,列入「附錄I及II」,今日起香港亦修訂《保護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條例》,以配合加強保護有關物種。
漁護署日前宣布,第17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締約方大會上,早前將非洲灰鸚鵡、穿山甲、瑤山鱷蜥和侏儒日光守宮等高度瀕危野生動植物,被列入最瀕危的「附錄I」,禁止商業性貿易;另亦有更多物種被列入「附錄II」,包括侏儒枯葉變色龍、鐮狀真鯊、 長尾鯊 、塞拉里昂刺蝶魚和黃檀屬植物等,受許可證制度管制。
香港亦修訂《保護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條例》,即日起所有列入「附錄I及II」的物種,無論進口、從公海引進、出口、再出口或者管有,都需要事先向漁護署申請許可證;貿易商管有部分「附錄I及II」的物種,亦要在明年2月前申領許可證。
《保護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條例》於今年5月1日加重罰則,該條例訂明任何人在未取得許可證的情況下進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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