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危物種走私升八成 快遞包裹藏活龜 DNA機辨管制魚翅

撰文:陳蕾蕾 鄧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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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於於本年1月至8月期間截獲522宗走私瀕危物種案,較去年同期上升約8成,共有374人被捕,緝獲174噸貨物,走私物總價值為5860萬元。行動中,海關及漁護署合作打擊走私瀕危物種,當中曾使同不同儀器,包括使用測DNA儀器,分辨檢獲魚翅是否瀕危物種。

較去年同期升八成 走私瀕臨木材達2000萬

2017年海關一共截獲433宗瀕危物種走私案件,共257人被捕,成功檢控超過150個人,另緝獲63噸走私貨,價值共1.4億港元。而今年1月至8月期間共有522宗走私物種案,共有374人被捕,緝獲174噸貨物,總價值為5860萬元;較去年同期的293宗上升約8成,被捕人數多約一倍,緝獲物品多約2.4倍。

本年首8個月佔重量最多的為走私瀕臨木材,重約194噸,金額達至2100萬港元;穿山甲則並有16噸,價值約1300萬。當中走私花旗參案件最多,約有178宗,蘭花則有69宗,主要為旅客入境時帶回港。

海關港口及海域科總指揮官陳子達、及漁護署瀕危物種保護主任(行動)林峯毅均指,本港對象牙類製品、穿山甲鱗片等消費一向不多,故有理由相信這類瀕危物種貨物是以香港為中轉站,再轉往其他鄰近國家。而象牙類製品多數來自非洲,穿山甲鱗片來源地包括非洲及印尼,至於木材來源地更多,包括東南亞、印尼及泰國。

海路走私最大型 申報物品字眼含糊

海關又指,他們在海陸空三方面均有截獲瀕危動植物走私案。空運方面,本年共緝獲265宗瀕危動植物走私案,總重為4.6噸,達1800多萬港元,手法有不少以空運郵包及快遞等偷運到港,亦有不少為旅客所攜入的穿山甲鱗片及象牙、甚至活龜等等,放置於行李物件內。陸路方面則有236宗案件,包括總重約7.1噸及880萬港元,包括蘭花及干海馬等等。

海路方面,瀕危動植物走私案中共有21宗,重約164噸,佔總重94%,價值超過3100萬,大部份體積較大商業價值較高,主要以貨櫃進行走私,當中有148噸為受管制木材,12.4噸為穿山甲鱗片,另外亦有魚翅干海馬等等。海關港口及海域科總指揮官陳子達,走私案件的手法主要為申報物品時,用較含糊字眼帶過,又將貨物收藏在貨櫃尾部,混雜其他物品,海關需要將櫃內貨物搬空才發現內的收藏物。他又指,曾有走私物以鋁土礦作掩飾,以圖避開X光機檢查,走私紫檀木,海關人員需挖空鉛土木才可發現走私物。

快遞申報玩具及朱古力 變活龜活蜥蜴

海關指本年6月118日至8月15日,與漁護署進行維期10星期的「守衛者」行動,海陸空等口岸共檢118宗走私瀕臨物件,共有82人被捕,檢79噸走私物,總值1900萬元。海關又從不同進口貨櫃中檢63噸懷疑瀕危物種木材、7.4噸穿山甲鄰片、6噸美國花旗森;亦於報稱為「鞋及玩具」及「玩具及朱古力」的入境快遞包裹中,檢獲10隻收藏於襪子內的活龜及5隻收藏於麥片內的活蜥蜴。

署方的聯合執法行動目前有11宗案件已提出檢控,其他案件現時仍處於調查階段。兩宗非法出口檀香案件,亦已轉交區域法院跟進。

(鄧柏良攝)

DNA機分辨魚翅是否管制物種

林峯毅表示,行動中已利用大型X光機、密度計、「魚翅DNA機」等等。而當中的「魚翅DNA機」即時聚合酶鏈式反應儀器,則可用作分辦受管制魚翅。他指現時全世界有超過500種鯊魚,共有12種為受管制魚翅,因難以單憑特徵分辦受管制及非受管制魚翅,「魚翅DNA機」可有效分辦其物種,抽取魚翅的底部小部份抽取DNA,然後將成品放進儀器內。他指,如所抽驗的標本為瀕危物種物品,電腦圖像數據表則會顯示上升。

新條例已生效 最高可監禁十年

《2018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修訂)條例》已於5月1日生效。漁農自然護理署瀕危物種保護主任(行動)林峯毅表示,新條例會劃一商業及非商業的簡易罪行的罰則,在新罰則下,任何人如非安條例的規定進口、出口及管有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元一千萬,以及監禁十年,而有關物品會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