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研究會|分析西方對香港輿論部署與對策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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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來,一些西方國家一直將香港作為遏制中國發展的輿論前沿,不斷投放資源扶植香港包括傳統媒體、互聯網媒體在內本地資訊媒介以掌控在港的輿論主導權,達到政治目的。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執法部門嚴厲打擊各類傳播涉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資訊的行為,以「壹傳媒」為代表的各類與西方勢力勾結的媒體亦紛紛「關門」,西方在香港的輿論攻勢亦隨之調整佈局。

來稿作者:思路研究會

地緣政治局勢突變 牽動對港輿論佈局

西方對港輿論部署策略離不開全球地緣政治局勢,西方國家普遍將中美關係視作對華關係的主要參考。2023年11月15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美國舊金山斐洛裡莊園同美國總統拜登舉行中美元首會晤。兩國元首就事關中美關系的戰略性、全域性、方向性問題以及事關世界和平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坦誠深入地交換了意見。

國際社會一般對是次會面解讀為「吹和風」,外交部長王毅亦表示,在雙方共同努力下,中美關係近期出現止跌企穩勢頭。雖然有「天氣回暖」跡象,但大氣候仍然沒有出現根本性扭轉。美國把中國定性為競爭對手,局限於個別全球性議題上合作;而在發展方面,例如高科技等核心戰略領域,則始終透過「制裁」等手段,限制中國國家發展。

海外部署軟性操作 為把香港「去功能化」

香港擁有獨特優勢,在國家發展中的作用即特別又重要,美國等西方國家對港的打壓強度可能會因近期「天氣回暖」而有所改變,但把香港「去功能化」,藉此削弱香港對於國家發展的優勢及特殊作用,將仍然是西方對港的總體方針之一,輿論攻擊依然被視作重要手段。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一些與西方關係密切的本地媒介相繼停止運作,西方亦因此開始轉變思路,把對港輿論攻勢的重心移師海外,並且全方位動員啟動輿論攻勢,控制國際及本地資訊鏈,目標是正是削弱香港的優勢,達至令香港「去功能化」的目的。

首先,西方輿論策動更倚重於境外媒體。除了傳統主流西方媒體外,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等英文媒體,還有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美國之音粵語網等粵語及普通話媒體都比以往更受重視。高層次的英文媒體的受眾更傾向於國際社會,因此側重於直接渲染香港正在喪失優勢,例如香港國安法不利香港營商環境、導致法治倒退等論述。粵語及普通話頻道受眾更側重於海外華人或本地港人,內容主要是側重從經濟、法治、政治等領域「唱衰」香港,在一般民眾中製造對香港的恐慌、焦慮和不滿,影響社會穩定,弱化境外人士來港意欲。有關媒體持續透過互聯網發布有關資訊影響目標受眾,同時還會投放政治廣告,以增強傳播效果。

其次,西方持續投放資源提升包括羅冠聰、許智峯等潛逃港人在內的境外反華人士在互聯網輿論引導、社會活動組織動員等方面的綜合能力,從而逐步擴充海外輿論網絡的影響力。他們利用香港國安法在域外執法存在的困難,不時發布涉嫌破壞國家安全的資訊,藉由互聯網將有關資訊從海外傳播到本港。一方面影響海外華人對中國、對香港的看法;另一方面透過互聯網平台,從海外影響本地輿論。

而在香港,西方繼續培養民間代理人引導輿論,重點是傾向透過軟性方法製造「軟對抗」。比如藉由交通、衛生、就業等經濟民生問題,刻意誇大政府施政不足,煽動市民不滿,藉機削弱政府公信力;或者就政治及社會問題製造恐慌,散播不實消息,散播消極情緒,打擊市民信心,誘導市民消極應對政府政策,乃至鼓勵市民移民離港等等。有關資訊會對政府施政、社會發展造成不可忽視的負面影響。

此外,西方國家的國會議員和政府官員亦不時偏頗指摘香港的政治、法治、營商等方面情況,與互聯網輿論相互配合。例如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以「『一國兩制』框架已被幹預和扼殺,香港人的公民與政治自由正迅速消退」等論述,質疑香港經貿辦在美國的「合法性」。

與此同時,西方勢力還動用駐港領事館及其他駐港機構,填補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本地「反對派」相繼退出的空白,持續透過軟性方法煽動輿論。另外,西方一直也有利用宗教團體影響港人思想的先例,透過舉辦宗教活動灌輸特定思維,以及組織神職人員干預政治活動,比如一度組織不同教區天主教樞機及總主教聯署要求特區政府釋放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員。

對策一:立法移除違法資訊 建「三重」應對機制

應對在互聯網傳播的危害性資訊,所以應該藉助立法建立由「預防」、「減害」、「懲罰」組成的「三重機制」。首先需要立法監管及處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等具有危害性的資訊。由於有關資訊在海外發布,本地執法機關又不具備域外執法權,很難在海外將發布者繩之於法。不過可以依法要求互聯網平台移除相關資訊,降低其對香港輿論和社會的負面影響。由於香港現時無法例勒令互聯網平台移除違法資訊,很多時候只能要求對方配合,特區政府往往非常被動。比如,根據Google《資訊公開報告》,特區政府在2022年要求Google移除330個項目,Google只移除107項。近期備受關注的有特區政府要求Google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歌曲,不過Google以需要法庭手令為由,拒絕禁止有關歌曲傳播。其後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表示「就用法律手段解決」,律政司就此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不過被判敗訴,目前正進行上訴。有見及此,賦予行政機關法律權力及時移除互聯網上涉嫌違法的資訊至關重要。

事實上全球主要發達國家中不少已立法,要求有關互聯網平台刪除危害社會和公眾的違法資訊。比如在新加坡,2023年下半年通過「網絡犯罪危害法案(Online Criminal Harms Bill)」,規定政府可以要求違法資訊的作者立即停止向新加坡人繼續傳播有關內容,也可以要求平台移除/屏蔽有關帖子或頁面及發布有關資訊的賬戶,還可以要求互聯網服務提供商阻止新加坡互聯網用戶訪問指定的內容;甚至還可以要求新加坡的應用商店下架有關應用程序。

俄羅斯至今已推出過十餘部互聯網安全法例,Google、Facebook (Meta) 、Twitter(X)等互聯網平台皆因未能按要求移除違法資訊而遭法院裁定巨額罰款。德國亦如是,有關法律(NetzDG law)要求社交媒體公司必須設立有關監管程序,檢查網站上被提出投訴的內容,並在24小時之內刪除違法資訊。公司如未能符合監管標準,最高可罰款五千萬歐元。在澳洲,網絡安全管理機構可以依據網絡安全法(Online Safety Act)要求互聯網平台必須在48小時內刪除違法內容。如有關公司未能建立有關機制或拒絕刪除有關違法資訊,法律亦有相應罰則。英國國會今年下半年亦已經通過《網絡安全法案》(Online Safety Bill),對社交媒體制訂更嚴格的標準,可依法要求它們迅速刪除非法內容。有見及此,香港立法要求互聯網平台移除有關資訊,具備可行性,亦有海外案例可供借鑒。

在「預防」階段,政府應指定警務處在過濾算法的協助下,持續監控線上違法內容。同時依法要求在香港營運的互聯網平台,例如Google,Meta等作出合理努力,透過有效的監察機制和其他必要的手段,確保互聯網平台上的內容符合香港法規。

在「減害」階段,依法賦予警務處法律權力,發出指令要求互聯網平台限期移除有關違法資訊;發出指令前,須向行政長官提出及取得證明書。亦可以要求互聯網服務運營商限制相關互聯網平台的網絡流量,或禁止本地用戶訪問此平台,防止違法資訊造成進一步危害。

在「懲罰」階段,應該對不合作的機構或個人罰款或追究刑事責任。罰款金額應有效阻止機構或個人不合作,但不應超出合理必要的範圍。相關法例或會增加互聯網平台運營的合規風險和成本,有見及此,在不損害國家安全的前提下,應考慮互聯網公司在合規上的合理憂慮和需求。例如就公司「作出合理努力」及其所建立的機制「是否足夠」制定公開而清晰的標準,避免互聯網公司誤墮法網或因揣測法例要求而投入過高的成本。此外,對於不合作機構或個人所施加罰款或刑責亦應制定一套公開清晰的准測。總而言之,有關罰則的制定和實施需要謹慎,以免損害本港營商環境。

對策二:強化海外輿論引導 講好香港故事

倘要從根本上應對西方輿論攻擊,務必要加強香港媒介在國際上的輿論傳播力和影響力,講好中國故事和香港故事。首先,海外資訊目前主要被西方媒介壟斷,因此有必要建立自身媒介,把有利資訊傳遞到海外華人和國際社會,增強朋友圈內資訊聯動。現時愛國愛港媒體和意見領袖在香港已經打下一定的根基,可參考相關經驗,擴展傳播面到海外華人和國際社會。相關媒介亦可仿效西方媒體向目標群體投下政治廣告,增加接觸率,打開市場。

第二,在部署互聯網輿論導向的同時不能忽略線下交流的重要性,建議舉辦更多與其他經濟體的官方交流活動,對外國持份者進行實地解說。目前部分外國商會因掌握對香港錯誤的資訊而對香港存在誤會,例如誤以為香港國安法損害了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不少特區官員在參與國際活動期間對外國商會進行解說後,均表示有助於外國商界掌握香港實際情況,有商界代表此後更表示對在香港投資感興趣。因此線下交流活動有助於應對西方媒介的偏頗內容,說好香港故事。

第三,「一國兩制」方針之下,香港擁有獨特優勢,香港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不以國家為單位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讓官員直接進行解說工作。同時,港府還可以善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下轄在海外設有14個經濟貿易辦事處,並與投資推廣署、香港旅遊發展局及香港貿易發展局的全球辦事處網絡通力合作,加強香港的國際聯繫,提高全球對香港獨特優勢的認識。

對策三:提供外交支援 阻止引導輿論

協調國家外交部資源,包括國家力量以及外交網絡,與本港資源產生協同效應,抵禦西方輿論攻勢,說好香港故事。現行情況下,西方現時正動用國家力量從輿論層面攻擊香港,香港僅憑特區之力恐難抗衡。2019年「修例風波」過程中,香港面對大量西方輿論施壓時,國務院港澳辦以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提供了強大支援,透過高頻率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多種手段,協助香港把握輿論主導權。有見及此,香港未來在應對西方輿論攻勢時需要背靠國家堅實的後盾。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和歐盟駐港澳辦事處等外國駐港機構,常透過軟性手段策動政治議題。根據基本法第十三條,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因此在應對外國領事館作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煽動性行為,特區政府能力有限,建議國家向涉嫌干預香港輿論的領事館提出交涉,從外交層面阻止西方勢力動用領事館引導香港輿論。

首先,當外交部早前被問到美國駐日大使形容,中方禁止進口日本水產是打「經濟戰」,外交部即回應指「外交官的職責是促進國家間友好,而不是抹黑他國、搬弄是非。」事實上,外國駐港領事館策動本地政治議題,往往超出了國家對外國領事館的認可權責,而外交部的職責包括依法管理港澳特區外交方面的事務,因此特區政府就此事尋求國家協助並非缺乏理據。

其次,香港可借助國家外交資源,全面打通世界網絡,提高全球對香港實際情況的認知。目前香港在海外設有14個經濟貿易辦事處,全球覆蓋面相對有限,加上國際地緣政治影響,例如最近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通過《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認證法案》,聲稱要取消有關經貿辦的特權豁免待遇甚至關閉經貿辦,都令特區政府單靠自身力量「走出去」面臨較大挑戰。相反,中國在國際社會地位舉足輕重,擁有龐大外交網絡,若官方或民間組織能協調外交部資源,對說好香港故事定能事半功倍。

有見及此,香港官方機構或民間組織均應嘗試爭取駐港特派員公署協調,善用國家資源,增強香港與國際間的互動,在澄清西方有關香港的偏頗內容的同時,說好香港故事。

思路研究會是非牟利民間智庫,會長為陳亨利,執行會長為黃友嘉。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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