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濤.書評|異質政治文化之碰撞與磨合
———讀張家偉《英國檔案中的香港前途問題》之雜感
來稿作者:黃明濤
香港主權回歸中國至今已屆25年。當年藉由「一國兩制」之創意而設定的宏偉目標如今是否都實現了?這不是一個能夠簡單回答的問題。時鐘撥回1970年代末,彼時的香港社會與一河之隔的中國內地之間的差異、隔膜與疑忌,超乎今人之想象。就此而言,為求得這個特殊地區的平穩過渡與交接,更要維繫長久安定、繁榮,作為全球華人社會之驕傲而繼續發揚光大,那些周全的考慮、大膽的創意、或精心的算計,終究能否各自達成所願,中英雙方大概都無十足把握。說到底,這畢竟是政治文化大異其趣的兩個民族在多年之後的再度正面交手。今時今日,面對香港的諸多爭議話題——政制發展、人心回歸、抑或國家安全——縱使我們可以去指摘前人的戰略判斷、制度設計、或是政治手法,但歷史仍是不可假設的。我們只能一併接受「一國兩制」政策一路走來的成績與挫折,更要勉力探索前行方向。
但是,探究歷史的來龍去脈仍然是有意義的。我們有相當多的疑惑,需要向過去求得一個回答——不是要一劑特效解藥,來處理眼前難題,而是要一個心理慰藉,去確證在當年的背景與侷限之中,是否有做過足夠的努力。張家偉先生長期致力於香港本地歷史的研究,可謂「家喻戶曉」的知名學者。記得前些年讀到他有關1967年本地騷亂的研究成果[1],令人眼前一亮,也感慨萬千。2022年適逢「一國兩制」的又一個節點年份,得知家偉先生的新作《英國檔案中的香港前途問題》(以下簡稱《英國檔案》,引用只注頁碼)由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重磅推出,便毫不猶豫地入手一本,而且不誇張地說,真是手不釋卷。歷史教會我們智識,歷史也給予我們寬慰,這正是本書帶給我的最直接感受。
一、英式法治之執着
1979年3月,港督麥理浩(MacLehose)訪問北京,行程中與鄧小平會見,並獲得後者關於香港前途的「口頭保證」,由此拉開中英之間關於香港前途安排而正式接觸之序幕——對於熟悉香港回歸之前因後果的朋友來說,這段故事已經聽過太多次了。路人皆知英國希望延續在香港的管治。但值得留意的是,香港前途的異動或籌謀,總是由英方「先行一步」。多年來已有很多資料顯示,中國政府高層對香港問題的初步政策框架,沒有早於1981年成型[2]——本書再次確認這一點——因此,無怪乎惹人發問,是否麥理浩以香港本地「土地租約年限」這個純粹法律上的議題,貿然撬動了中國領導人收回主權的決心?英國真的曾有機會「矇混過關」嗎?
《英國檔案》一書以豐富的資料證明,不存在這種可能性,而英方經過長期研判,也否定了在不與中方合作的前提下延續香港特殊地位的機會。首先,六七暴動給英方帶來政治上的極大震動,促使其認真考慮在香港長期延續殖民統治是否實際可行。張家偉先生以一份解密報告《香港:長遠研究》(Hong Kong: Long Term Study)為證據,表明英國政府內部在1960年代末期,就已經開始準備如何以一種最符合己方利益的方式撤出香港。「報告認為:『最符合我們利益的進程,將是在時機成熟時非正式接觸中國,目標是促成在雙方同意的適合時間最終撤離香港。我們要告訴中國政府,我們同意香港最終必須回歸中國,而我們渴望在民意認可的時候,進行有秩序的移交…』」(頁5)鑑於當時中國仍處於文革之中,與西方國家關係之改善尚未見端倪,所以這份報告並不建議立即接觸中國政府,而是建議「不遲於1980年代初期」(頁5)再作嘗試。
其次,新界土地的期租界限問題,實際上是無可避免的,不可能以某種默契、非正式的方式跨越九七。一個明擺的問題是,就算英國政府很早就預判香港終將交還於中國,那麼,為何1980年代初期是向中國提起的合適時間點?或者說,為何存在「1997年」的問題?這當然與新界土地管治權的法律基礎有關。從當時的法律來看,港英政府無權批出期限超越1997年6月30日的新界土地租約,而在一個基於法治而管治的地區,要賦予政府更大權力或更靈活的處理方式,遲早須進入到修訂法律這一步,而這當然不可能以秘密方式進行。本書援引資料表明,最早在1978年底,中國政府已經收到港府正式提出的新界租約問題。「1978年11月,時任港督麥理浩宴請剛到任的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王匡……麥理浩說:『1997年快到了,新界租約怎麼辦?希望你們中方有個較正面的表態,使投資者可以放心。』」(頁16-17)魯平在多年之後的憶述也證實了這一細節。然而,在長達四個多月之後的麥理浩訪京行程中,鄧小平在會見時的表達重點仍然是「請投資者放心」,迴避了在法律層面究竟如何做到「放心」。
實際上,麥理浩當面已經提出了非常具體的修法建議[3],相當於試探鄧的態度,然而,據當時也同樣在場的港府政治顧問魏德巍(David Wilson)[4]回憶,他「不肯定鄧小平有多大程度明白有關問題」(頁26)。這個場景似乎不難理解,畢竟身為國家最高領導人,鄧小平既不是法律專家,也無需在此種場合答覆具體方案。但若是仔細對比起來,仍清晰可見中英雙方在思維方式與處事手法上的差別:中國政府重在「目標」或「效果」,而英方總是同時考慮「路徑」或「方法」——目標與路徑不能分拆考慮;或者也可以說,在中方看來,還有什麼比最高領導人的講話更為可靠呢?可是英方如何能夠對此放心?又如何拿政治人物的口頭保證去遊說國會?在法治廢弛已久的北京,鄧公與港督之間的對話,想必也充滿了如戲劇一般的張力吧。
二、本地民眾之無力
中英就香港前途談判期間,曾有所謂「三角凳」插曲,即中方強烈反對有「港方代表」加入談判,避免造成中、英、港三方協議的局面。拉扯到最後,時任港督尤德(Edward Youde)仍舊作為「英方代表團成員」而出席談判。那麼,香港本地居民究竟如何為自身訴求作最大爭取呢?讀家偉先生這本新書,令人感慨的是,在中英雙方的交鋒或妥協之中,香港雖為談判之主題、主線,卻不能夠把握自身命運。太多證據表明,港人的利益與英國政府的戰略考量之間常有齟齬,甚至撒切爾夫人(Margaret Thatcher,即戴卓爾夫人)或英國政府內其他決策人士也為如何「搞掂後方」而頭疼不已。
本書多次提及鍾士元——人稱香港「政壇教父」的重量級華人精英——其時任職香港政府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議員。鍾士元在中英談判期間,始終對中國政府抱持懷疑態度,認為雙方達成之協議在未來是否能夠忠實履行,缺乏保證,並且,他對於英國政府不夠重視本港民意,也頗多不滿。根據檔案資料,1984年4月,中英談判已處於實質階段,「行政局非官守議員再次赴英,4月6日會見戴卓爾夫人時,鍾士元等對英國政府在談判中向中方節節退讓,作出直率批評」(頁96),並提出質疑,稱「如果中英協議缺乏監察執行情況及糾正違反協議情況的機制,協議的價值何在?」(頁96)
隨後在5月,有9名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又趕赴倫敦,為的就是在英國國會辯論香港問題之前,再度向英國政府高層反應港人意願。他們甚至在出發前發表《香港的前途》之聲明,擺明了向英方施壓的態勢,其中建議英國國會等待《香港基本法》頒佈之後再決定批准中英協議(即後來的《聯合聲明》)、建議中英協議應當建立執行或監察機制、還建議英國在1997年主權移交之後仍然在香港保留「若干程度上的地位」以利於協議之履行。在5月15日與撒切爾夫人會面時,鍾士元等人更幾乎直接頂撞和反嗆首相,警告他們「如果中英兩國政府在違背香港500萬市民意願的情況下決定他們的未來,將是嚴重的舉動」(頁98),而同行的羅德丞則告訴撒切爾夫人,「香港一些人寧願英國拒絕一份壞協議,乾脆多等幾年,觀察中國局勢如何發展」(頁98)。
很顯然,鍾士元等本地精英的立場和舉動,讓英國政府很為難,甚至相當不悦。而另一方面,中方不但密切注意他們的言行,甚至也忍不住要向英方投訴並敲打。本書提到,周南(時任中方談判代表團團長)當時就向伊文思(時任英國駐華大使、香港前途談判英方代表團團長)表達對兩局議員倫敦之行的看法,並且語帶威脅。伊文思之後向英國外相賀維報告稱,「周南表示中方對兩局非官守議員瞭如指掌,『難道反對協議的人不知道他們的命運懸而未決?他們還會活很長時間』」(頁98)。看起來,中國政府對一部分港人的看法之負面,要遠遠超過對談判對手之看法。眾所周知的是,當年6月,鍾士元、鄧蓮如、利國偉三人訪京拜見鄧小平,最後也是不歡而散的——關鍵問題就是,對於港人是否有信心這個問題,會面雙方完全不在一個頻道上。
筆者禁不住去想象,若港人當初沒有表現出巨大的政治熱情,或者沒有高分貝地喊出著名的「民主回歸」願望,那麼《中英聯合聲明》、以及《基本法》會寫成怎樣?還有,港人有資格向倫敦、或是向北京要求民主嗎?這真是個既簡單又複雜的問題。民主至少在二戰之後已經成為全球普遍價值,就算當年的蘇聯陣營也不至於公然否棄這個概念,頂多是加以扭曲及利用。
我們也知道,麥理浩的治港策略其實包含了為香港最終移交創造籌碼的意圖,《英國檔案》再次確認了這一點——他上任之前明確表示「目標是確保香港在所有領域的情況比中國優越,令中國政府在處理香港問題時有所猶豫」(頁7)——但政治是如此的複雜,我們也應該誠實地承認,麥理浩在香港打下了公民社會的堅實根基,使得這個東方明珠不止是「經濟都會」而已,更包含了法治、自由、開明、同理心、尊重專業、鼓勵奮鬥等價值觀。公平地講,在1980年代港府推動代議政制改革時,港人並非完全缺乏民主訓練。同為華人社會,那時的香港同胞顯然比內地同胞更具備試練民主、自治與問責政治的素質。所以,筆者認為,港人當然有資格表達民主願望,儘管這讓英方為難、讓中方疑慮。退一步講,對香港本地民主政制發展虛與委蛇或葉公好龍的,又何止英方?曾有參與香港前途談判的中方高層官員以「還政於民」(頁142)這個字眼來表達對1985年港英政府第一輪代議政制改革的鄙夷態度——「還政於民」儼然一個負面詞彙!由是觀之,中英之間政治文化真大異其趣也。
三、中國內政之莫測
張家偉先生在本書開篇即表明,其研究工作依憑的主要是來自英國的解密檔案,他「收集了逾100份1960年代末期以來英國政府關於香港前途問題的檔案」(頁XV),還包括一些原本尚不予公開但藉由向政府提出上訴而提前得以公開的資料。然而,來自中方的檔案資料之匱乏或不可得,着實妨礙了我們更全面、更詳實地重審香港回歸的歷程。在閲讀本書的過程中,筆者感覺到,中國在1980年代的內政情勢時時對中英談判或過渡時期的合作帶來直接影響。儘管英方可以通過各種途徑、手法、以及中國事務專家的判斷,努力理解中方的思路與策略,但終歸只能霧裏看花。其中最典型的例證,就是有關香港駐軍的爭議了。
1984年5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當年度的大會(全體會議)。會後,鄧小平面對傳媒有一次「大發雷霆」,批評此前國防部長耿飈有關中央可能不在香港駐軍的說法是「胡說八道」,該次事件一時間廣受關注。從中方角度來看、或者從中國民眾的樸素觀感來說,駐軍作為某種主權象徵,無可厚非。但值得觀察的是,鄧小平何以公開動怒,並且對官階不低的耿飈如此公開羞辱,很可能是事出有因、情勢所迫。本書援引檔案資料顯示,1983年底,中方在談判期間主動向英方表示,考慮在回歸之後向香港派駐解放軍,英方隨即明確表達反對意見,認為將「損害香港作為實行自治的特別行政區的公信力」。其實,不僅魯平特別強調過,駐軍僅屬「象徵性」(頁104),並且時任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與英國駐華大使的會談也表明,彼時中國政府對於駐軍問題尚未有最終定案(頁105)。然而,隨着談判的進行,中方在駐軍問題上的執念越來越明顯,英方也多次收到來自中方談判代表的明示或暗示——例如周南在一次會談之後的宴請當中特別告訴伊文思,說「一位重要的中國領導人對這個問題有強烈執着」(頁117)。魯平也在其回憶錄中證實,鄧小平在《基本法》起草過程中親自過問的問題之中,就包括駐軍問題,且要求駐軍問題「必須堅持,不能讓步」(頁119)。
原因何在?本書披露,其實周南多次向英方暗示,「解放軍認為中國政府對香港的政策過分寬容」(頁118),因此英方評估,即便鄧小平是最高領導人,也面臨壓力。這是相當有啟發性的訊息。確實,整個1980年代,在改革開放的總體氛圍之下,中國內政絕不是「靜如止水」。著名記者、當代中國問題專家楊繼繩先生對此評價為中國改革年代政治鬥爭的「周期性」,即,改革力量與保守力量之間的辯論和較量從未止息[5]。英方評估香港最終命運必然繫於中國的態度,一個重要理由就是香港在軍事上無險可守,所以,中國政府駐軍或不駐軍,明顯是一個象徵意義大過實際意義的問題,然而,鄧小平決定保持一種「堅持原則」的姿態,無疑有助於令對港政策更容易平安通過中國內政的「關閘」——這何嘗不是一種無奈的妥協。由此可見,香港的命運從來都不能自外於中國的發展路向,假如未來有更多資料可以公開,尤其是來自中方角度的歷史拼圖可以逐漸完整起來,相信也會更加無疑地印證這一點。
[1] 張家偉:《六七暴動: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香港:香港大學出版社,2012)
[2] 黃文放:《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決策歷程與執行》(香港:明報出版有限公司,1997),頁6。
[3] 本書披露,最遲在1979年2月,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已經有草擬中的樞密院敕令,用於授權港府在批出土地時可跨越1997年的時間界限。參見張家偉:《英國檔案中的香港前途問題》(香港: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22),頁17。
[4] 此Wilson即後來接任港督一職的衛奕信男爵。
[5] 楊繼繩曾引述鄧力群的名言「每逢雙年,自由化氾濫;每逢單年,左派反擊」來概括1980年代中國改革的周期震盪。楊繼繩:《中國改革年代的政治鬥爭》(香港:天地圖書有限公司,2010),頁19。
作者黃明濤是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港澳學人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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