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鯨魚一場死因聆訊
周一(7月31日)早上,西貢牛尾洲南面發現一條鯨屍,相信就是早前進入香港水域、在西貢海域一帶出沒的布氏鯨。
最早是在7月13日,亦即兩個多星期前,有人在西貢發現鯨魚的蹤影。根據政府說法,「自七月中收到鯨魚在西貢水域出沒的報告以來,漁護署與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持續派員到有關水域巡查,與相關部門加強巡邏,並向市民派發宣傳單張」。
但7月中之後,還是有許多人前往西貢乘船出海觀鯨。在八號風球泰利之後,鯨魚仍然在西貢海域出沒。社交平台小紅書的影片可見鯨魚被多艘船包圍,另有照片顯示鯨魚背部有螺旋槳造成的傷痕。當時已有保育人士呼籲政府在鯨魚出沒之處劃定保護區,限制船隻速度。
政府7月下旬始高調反對觀鯨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到上星期三(26日)才首次出新聞稿,「強烈勸喻市民不要追蹤鯨魚」,以及「提醒市民在水上發現鯨魚出沒時,必須保持距離,並減慢船速」。同日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社交媒體表示,「不應在好奇心的驅使下,乘船出海到糧船灣及牛尾海一帶水域『追鯨』」。
上星期四(27日),漁護署再發新聞稿表示,訂立禁船區的建議「執行上並不可行」,引領鯨魚游向外海的建議「仍未找到穩妥安全及合適的具體可行的方案」。這樣不行,那樣不做,政府的應對就只是繼續巡邏,繼續勸喻。漁護署翌日在社交平台再表示,只要是鯨魚經常出現的位置,都會要求船隻不准停留,高速船隻更要遠離。
如今鯨魚已逝,死因有待調查。但從目前資料來看,遭船隻撞傷的機會不低。若說「以結果為目標」,政府的工作可謂徹底失敗。早在7月中,當局就應該高調宣傳,遏止社會的觀鯨熱潮。加強執法、驅趕船隻的做法,亦應該在發現鯨魚受傷之前就進行,而不是後知後覺。對於可行的辦法,更不應該慢慢研究,一日拖一日。諷刺的是,竟有立法會議員在社交平台上稱許政務司司長「以行動保護鯨魚」。
這屆政府看似有行動力,不時嚴厲譴責這個、強烈反對那個,又會申請臨時禁制令。對於不負責任的觀鯨行為,卻不見當局強烈反對、申請臨時禁制令。如果最終確認鯨魚是死於船隻碰撞,除了觀鯨人士要負責任之外,只怕當局的保護不力亦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