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品海|兩個「破」和兩個「立」
中國共產黨的黨大會在香港備受關注,從《香港01》二十大報道的點擊率就可以知道,但香港社會究竟能夠領略多少,套用一句俗話,還是「任重而道遠」。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習近平的七一講話上,很多人都用心聆聽國家主席的發言,但卻選擇性地聽不見他的警世諍言。將兩次時隔幾個月的講話結合來看,如果我們不認真反思當中希望傳達的意思,等到人家「動手」就不好了。大家還記得泛民的愚蠢,竟然與激進及港獨力量合流,他們可能真的搞不懂,或許心存僥倖,結局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不只是犧牲了自己多年建立的「陣地」,還白白耗盡了香港人曾經給予的期許,《港區國安法》也在不少香港人懵懵懂懂中頒佈了。
習近平在七一講話中要求香港「破除既得利益藩籬」,在二十大報告中要求香港「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這兩句話都是要求香港政府「破」。熟悉中國政治的人都知道中國共產黨很習慣用「破」與「立」之間的對立統一方法去解決問題,但中央政府傳統上不願意就香港內部事務直率表達要求,以往都是勸喻或提醒,不是要求,更不會作出較具進攻性的建議,因此這兩個「破」絕不隨意。我曾經就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對香港官員提出的「五有」要求作出評論,指出香港社會並不習慣中央官員的語言藝術,如果不是聽不懂,就是很高超的「軟抵制」,中央政府不應該再「客客氣氣」。我當然不會以為中央政府是聽了我的建議才如此坦誠,但卻堅信習近平治港理念不會依舊是「河水不犯井水」,不是無視基礎的「高度自治」,「全面管治權」更不是隱而不發的秘密武器。
習近平點明香港困局兩大關鍵脈絡
《香港01》成立至今,從來不忌諱就香港議題提出自己的觀點和建議,這就是「倡議型媒體」意思之所在,這就是我們的「產品」。我還記得《香港01》早期就提出「深層次矛盾」和打破「既得利益結構」的論述,不少「左膠」群體為此將我們視為同路人,後來大家對「騷亂」有不一樣理解,又為我們扣上了「紅媒」的帽子。或許我們就是又「紅」又「左」,但這不正是香港社會今天需要的嗎?習近平主席幾個月之內連續提出了這兩個議題,而且是在七一講話和二十大報告,這確實令我們感到鼓舞。他在如此重要場合點出了香港結構性困局的兩個最關鍵脈絡,而且是香港傳統治理模式最難解決的制度桎梏,估計不會再有人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我們可以嘗試用不完全一樣,但較容易理解的案例去說明兩個「破」的意義。在文化大革命結束和提出改革開放之間的那段時間,當時的國家領導人對如何評價毛澤東和文化大革命,如何尋找破局之策必然感到鬱悶,對社會主義如何走下去更是心存焦慮。到最後,鄧小平展現勇毅與智慧,提出了改革開放,既很好地保護了社會主義道路和毛澤東的歷史地位,同時破解了曾經壟斷中國社會的極左論述以及過時的「以階級鬥爭為綱」國家政策。社會主義不是教條的,更不是貧窮的,社會主義不等同階級鬥爭,也不會拒絕發展經濟。應該說,社會主義必然伴隨生產力的大發展,為社會優化生產關係和提升生產效率。今天的中國證明了鄧小平當時的撥亂反正無比正確,他破解的深層次矛盾和破除的既得利益意識形態藩籬就是中國今天經濟成就的歷史起點。用這種對比來解釋那段歷史,會否讓大家更好認識香港今天的處境,更好理解香港需要如何「破」,甚至更好體會習近平提出兩個「破」的重大意義?
大多數人不習慣掌握「破」與「立」的關係,特別是在社會或經濟極需要轉型的關鍵時期,大家不是忙着「破」就是焦急着「立」。其實,如果「破」不是與「立」同時發生,甚至說「立」就是「破」的手段,「破」與「立」都很難成功。這就是「破」與「立」的對立統一關係。鄧小平提出改革開放就是中國在那個歷史階段的「破」與「立」的對立統一,經濟建設就是針對文化大革命的破壞、阻礙社會主義發展的「破立並舉」對策。他當時提出「摸着石頭過河」以及「不爭論姓社姓資」,都是為「立」提供了空間,一旦人民享受到「立」的好處,教條的社會主義體制、對生產力發展的僵化理解、極左的意識形態,甚至是對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關係的錯誤認識,都可以在「立」的過程中迎刃而解,產生「破」的結果。
從「知行合一」認識「破」與「立」的對立統一
在「破」與「立」的對立統一中,還有一套理論可以幫助大家認識這對關係。習近平近年經常提及「知行合一」,它是明代思想家王陽明膾炙人口的哲學理論。很多人都知道社會存在不少問題,2019年的社會騷亂,以致長期以來各種社會衝突,表面看是民主自由及政制改革的爭議,更主要是因為社會不公以及大多數人缺乏發展機會,民間的怨氣和怒氣長時期積累。然而,感覺到問題存在並不一定就知道問題之所以然,知道問題之所在卻不一定掌握到解決問題的方法。當我們將「破」與「立」、「知」與「行」聯結起來探討,很可能會更好掌握香港困局的深層次原因。
在這裡,「破」與「立」都是「行」,「知」可以是「行」的源頭,但更可以是「行」的結果。大家或許會問,香港今天的困局是「知」還是「行」的問題。當自由黨面對增加最低工資建議從來就是一個不字,那是因為「知」還是「行」?作為商界的代表,他們可能認為任何政府政策,只要是增加企業的經營成本都不能接受,他們認為這就是「知行合一」。然而,讓大多數人節衣縮食,對消費是否好事,又是否會讓公司的收入上升?企業的利潤不只是來自限縮成本,更重要的是增加收入,市民的消費力不斷下降,究竟是符合商界利益,還是傷害?如果商界只懂得用零和博弈看待自己與大眾生活水準的持續受限,那只能說是對經濟的一知半解;政府對商界言聽計從,證明它錯誤理解自己在經濟中的責任,不「知」不「行」。
商界是既得利益的核心群體,自然就是「藩籬」的製造者,同時也是深層次矛盾的結構要素,成為兩個「破」的對象。但「破」不是針對商界,而是針對與其緊密相關的「藩籬」和「深層次矛盾」,而且不會是「破而不立」。說到底,「立」也離不開商界的參與。當然,香港不可能「破而不立」,更不應該「先破後立」,而是必須「破立並舉」。大家心裡嘀咕的估計是破什麼、立什麼的問題。特首李家超在首份施政報告勇敢地提出了「重奪」土地供應的「主導權」,我必須對他的勇氣大加讚賞,如果這是新任特首「知行合一」的「知」,習近平就找到了解決香港困局的合適人選。雖然李家超並沒有在施政報告中給出任何「行」的說明與計劃,甚至有一些「知行不一」的感覺,但也足以讓人有所期待,給他一點時間。
重奪土地主導權是「破立並舉」第一步
重奪土地供應主導權是香港式改革開放的第一步,也是「破除既得利益藩籬」的第一步,甚至是「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必須的第一步,是結合了「破」與「立」的關鍵一步。一些人認為政府主導土地供應是破壞自由經濟,這是對窒礙土地供求平衡的錯誤認識。地產商主導土地供應是否就解決了香港的經濟問題?社會就不會發生嚴重騷亂?地產商不是要取代政府,他們就是想賺錢,想對公司的經營前景有更清晰的預期。土地供求失衡只會攪亂經濟發展,打擊創業的積極性,高樓價增加了營商成本,削弱消費意欲。自由經濟從來不是沒有了政府,讓地產商獨大,企業都成為他們砧板上的魚肉。這不是資本主義,更何況地產商沒有能力承托起整個經濟。政府與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合理運作與交易,都必須符合社會整體利益,為此提供合理環境的只能夠是政府。地產商不可能越俎代庖,亦不願意承擔經濟滯後的責任,他們不會希望示威者將汽油彈投擲到自己的商場裡面。
在邁開重奪土地供應主導權的第一步之後,我會建議政府關注與土地供應主導權相匹配的另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主導的治理體系。兩者就是相對於兩個「破」的兩個「立」,他們雖然不像是一一對應,但卻很好將「破」與「立」連結起來,既解決了習近平提出的兩個「破」,更是「破立並舉」,「知行合一」的最佳實踐。簡單說,行政主導與重奪土地供應主導權代表着宏觀與具體的兩個層次,它們是對深層次矛盾和既得利益藩籬協同理解的最直接框架。當然,政府的行政主導權不只是體現在土地供應上,它還是相對於公眾普遍誤解的三權分立制度,對應着商界一直錯誤定義的香港權力結構,更應該是確立政府對社會不公以及弱勢群體需要負有的不可推卸責任。
自由經濟不是將土地供應主導權拱讓給地產商,資本主義也沒有如此要求。行政主導權不是專制,更不是轉型為內地的行政體制。回歸前的香港就是行政主導,今天香港實行的既不是代議制,也做不到行政主導,更不是任何創新的混合制度,只能夠說是混亂。沒有人知道什麼時候是議會說了算,也不知道如何重視民意;司法的權威很大,但卻無法與西方的所謂司法獨立等同理解。最近政府在免針紙司法複核中敗訴,它究竟是因為法律漏洞所致,還是行政權不明確?或許是在立法時沒有考慮行政主導的制度要求,將問題不必要地交由法院處理,造成施政混亂。
落實行政主導可確立有序治理脈絡
行政主導不是霸道,它只是要在社會確立有序治理的脈絡,讓大家有規可循。缺乏行政主導的制度設計,就好像土地供應主導權旁落一樣,弄不清究竟是誰在為土地和房屋供應負責,結果是公營和私營房屋發展商都在為尋找建屋的用地發愁,卻出現有地無用的荒唐局面。地產商未必要搶奪土地供應的主導權,他們要的是賺取房屋發展的利潤,擁有更大的話事權當然有利,但如果政府能夠為土地供應提供可以遵循的機制,聰明的地產商也會明白自己的權力邊界,懂得約束自己的慾望,不會接受殺雞取卵的愚蠢行為。
政府如果缺乏土地供應的主導權,就沒有人能保證有效的土地供應。憲制上政府擁有各種審批權,但土地擁有權(其實只是農地)卻非常分散,各個持份者之間如果無法達成共識,供應就無法保證,經濟就無法提振。如果政府將土地供應的主導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將法律、財政實力、行政執行力、政策目標都明確擺在地產商和市民面前,估計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香港的地產利益格局是既得利益結構的主要組成部分,如果既得利益是指源源不斷的財富供給,「藩籬」確實不好破除。然而,一旦結構是由上而下單方面的「破」,誰都可以想象衝擊之大。估計香港政府不會忽視其嚴重性,中央政府更不會忍耐「藩籬」長時期屹立不倒。
香港的深層次矛盾不是指個別問題,而是指眾多問題的共同原因。大家都知道香港的住房困局不是因為起不了樓,而是因為沒有地起樓。既然新界到處都是農地和棕地,為什麼政府依然無法獲得建屋土地,置業人士需要付出可能是世界上最昂貴的價格,但居住面積卻小得可憐,消費者要負擔昂貴租金,就算是吃餐飯都會因為地產成本高而要多付幾百元?擁有新界土地的人並非不願意將土地用作建設,但深層次矛盾的結構制約使買家(地產商)和賣家(農地擁有者)錯配,土地(農地)與房屋(住宅地)錯配,收入(工資和企業利潤)與使用成本(樓價和租金)錯配。擁有主導權的政府沒有去調節市場,沒有通過規劃、招標、提供基礎設施,實施市場收購或強制收購來主導土地的整合,加快流轉農地,來提升公營房屋和私營房屋的土地供應。
有序釋放土地供應,有利於市民置業和居住,有利於發展創科企業,有利於引進戰略型的外資及內資,有利於降低中小企業的營商成本,甚至降低消費品和服務的價格,改善社會嚴重的貧富差距。這就是「破除既得利益藩籬」和「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的手段。「立」了行政主導權和土地供應的主導權,自然就「破」了「深層次矛盾」和「既得利益藩籬」;施政報告讓人感覺李家超已經知道這個道理,那就應該從「知行合一」的高度去積極建立相應的機制。《基本法》規定了香港是行政主導體制,而香港法律、政府擁有的權力,本就保證了政府擁有土地供應的主導權,不是沒有,只是從來都不用。荒謬的是,政府之前連自己為什麼沒有用這些權力都解釋不清楚。
習近平主席已經用微風細雨的方式告訴大家,是時候丟棄那種裝聾作啞的軟抵制。真正勇敢地落實習主席的囑託,才是真正的「由治及興」。對於《香港01》,「紅」就是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左」就是積極建設香港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