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底是沒有管治意識的思維
《南華早報》周二(11日)刊登了一篇署名楊立門的文章,指出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當時政府既未曾收緊社交距離限制,特首本人在疫情期間亦曾出席婚禮場合,因而難以理解林鄭月娥為何對於涉事高官如此憤慨。
撰文人相信是發展局前常任秘書長楊立門。他在文章表示曾在婚禮上見過特首林鄭月娥。不過正如林鄭周二(11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解釋,她當日出席婚禮是在12月5日,然而一眾高官和議員出席生日宴時是本月3日。當時望月樓疫情已經爆發,不少食肆已經因此提早作出準備,一些市民甚至預早取消婚宴飯局。先不論特首在12月初出席婚禮是否恰當,但事情的本質跟高官在疫情爆發後出席派對截然不同,不可能用來為後者的行為開脫。
特區管治者的行為標準令人失望
部份人可能真心會認為事件純屬「不幸」,官員的行為既未致於干犯法例,甚至有立法會議員更反問「參加聚會有何問題」,但重點正是作為特區管治者的官員和議員已經嚴重地違反了社會期望,以及應有的紀律操守。正如林鄭所提及,問責官員還涉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要符合誠信及行為的要求。把焦點放在法例無疑是把香港社會對於管治者的要求和標準陳義過低,製造缺口讓人朦混過關。
誠如林鄭所言,早在12月31日政府內部高層會議早已達成共識「市民避免出席宴會」,而且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亦再三在同日記者會苦口婆心地向市民作出呼籲,作為官員仍然違反政府內部的指引,已經屬於違反命令,停職調查實屬合理;而作為議員仍然以規定未變作理由,未免只是把防疫的重要性掛在口邊,而未有身體力行去遏止傳播的可能性。
事件令不少市民得出「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觀感,惟部份立法會議員仍然大義凜然地指責他人,而未有反思自己的行為,令人雙重失望。立法會議員可能未有出席政府內部會議,姑且未算是違反政府內部指引,但作為議員又怎能未有治理意識,不去考慮到整體防疫安排?今日如果仍然有人以「小題大做」的心態看待今次的事件,高舉「未有違法,所以問題不大」的辯解,只會說明他們從來未有反思過為政者應有的水平。
香港的問題就是缺乏管治意識
一些從政者過去就是抱着這種僅格守「守法」最低標準的心態、觀念,以為格守最低標準就可以得過且過。而今日由前常秘和議員何君堯等人說出來,就更反映這種感念仍然植根在香港各個管治階層心目中。
管治並不是純粹政策的制定和執行,而是需要以德服人、身先仕卒的行事態度,而且是其是非其非,令市民對為政者心悅誠服。過去一星期,我們多次強調正視問題才能解決問題,今日在管治層階中仍然有不少為官員、議員的行為陳情說項,甚至被送往隔離檢疫就無的放矢地把自己說成被「非法羈留」,這又是否說明部份人仍未為事件「經一事,長一智」?而事已至此,為何不虛心自省,了解香港社會對你們的要求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