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基金未濟燃眉 勞工改革不容再拖
今年勞工市場縱然回穩,失業率由高位回落,但對於不幸失業的一群來說,保障仍然付之闕如,其中之一就是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多個項目的金額上限落後時勢,而不少僱員要等候多時才可取回欠薪。勞工處處長孫玉菡早前接受電視台專訪,表示會提升分項限額,但無意檢討申請程序,亦無提及曾否運用酌情權提早發放基金款項。處方在多項就業和失業支援措施均怠慢行事,勞工處境來年依然困境重重。
若果僱主拖欠僱員工資、代通知金、遣散費、未放年假薪酬或未放法定假日薪酬而無力償還,僱員可以向破欠基金申請特惠款項。基金的資金主要來自商業登記證的徵費。去年疫情來襲之際,基金接獲3,020僱員申請,當中約八成獲批准,兩組數字較2019年相若,但較2018年增加。今年首九個月亦接獲2,461宗申請。
欠薪特惠金25年未改
多年來,申請金額的上限為人詬病,尤其是欠薪特惠金一項。自從1996年以來,此項上限便維持3.6萬元,準則是當年的每月工資中位數再乘以四個月。現時的每月工資中位數已達2萬元,此金額早已脫節。上限過低的後果就是僱員應得報酬有一部分註定泡湯,在今年的申請個案之中,有677宗工資申索超出限額,比率達四分之一。一直以來,兩大工會工聯會和勞聯要求政府提升金額上限,近期的倡議為最少7.6萬至八萬元。
孫玉菡在受訪時透露,破欠基金委員會正檢討分項金額上限,而他預計水平會有顯著增加,且遍及各分項,對打工族來說是遲來的好消息。
適時援助言過其實
索償金額很大機會提升,但若然失業者不能在失業之初便取得款項,那就有違政府提出的基金目的,即向僱員提供「適時的經濟援助」。孫玉菡稱基金批核迅速,由處方收齊文件到批出款項只須約兩星期。處方多次表示擔憂簡化程序和提早批款會鼓勵僱主「走數」,濫用基金。
問題是這只是從勞工處的角度看程序,對僱員來說,程序是由僱主未能依時支薪開始的。現時僱員要經過多個部門才可獲發放款項,包括向勞工處申請、向法援署申請法援以尋求法院批出破產或清盤令,當中或要經過勞資審裁處確立僱傭關係和釐清拖欠薪酬項目的款額,以及僱主無力支付欠款等。工會處理過一些個案,僱員要等一年半甚至兩年才獲發款項,大大影響個人和家庭財政。
各部門要合作壓縮索償程序
其實《破產欠薪保障條例》第18(1)條已賦予勞工處處長酌情權,在具備三個無呈請提出的情況下批款,包括僱員人數不足20名,有足夠證據支持公司無還債能力,以及提出呈請是不合理或不合經濟原則。政府曾公布2012/13、2013/14和2014/15財政年度獲酌情支付特惠補償的個案,比例約佔該年度批准個案的三分之一。然而,當工會持續收匯報長時間未獲批款的個案,處方亦要從僱員角度着想,主動聯絡法援署、勞資審裁處和司法機構檢討程序,盡量縮短處理時間。更根本地說,僱主欠薪勞工受屈,勞工處應設法方便僱員維權。
不只是破欠保障,政府在多個勞工範疇均抱殘守缺,連串工業意外暴露勞工處的監督巡查不足和對僱主的罰則過輕,外賣送遞員的工潮揭示現存僱傭分類未能保障平台經濟下的自僱人士,還未計算疫情揭示僱員缺乏失業救濟和失業保險支援,強積金取消對沖亦要在2025年才告取消,等等。今年的打工族不見得好過,期待勞工處還是其上級勞福局,在即將來臨的2022年切實改革勞工政策,令廣大勞動者安心為香港打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