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環保回收 需公信力與配套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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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周二(28日)表示,近日接獲公眾投訴,指一間由署方委托非牟利團體營運的回收便利點,有員工涉嫌將回收品不當棄置。經調查後確定有關營辦團體有員工曾在8月中一次事件中未有根據營運合約妥善處理部分回收物。環保署已根據營運合約對相關機構作出懲罰。

121C回收社向《香港01》確認,涉事回收便利點是綠在天后,因上月有市民在未有預約的情況下送來12大袋發泡膠,職員擔心工場空間有限未能置於場內,同時未能短時間內被下游回收商接收,為避免阻街,故逕自棄置回收物。

針對弊病改進值得讚賞

過往環保回收站不乏批評,例如回收率不達標、位置隔涉、及店舖雜亂,衛生問題成疑等,早年就更有傳媒曾揭發三色回收桶的「假回收」問題,令市民對政府推行的環保政策有所卻步。而新式的「綠在區區」正正就針對了以往的弊病作出改善,有機會推動市民更進一步地去參與回收事務,奈何是次事件,似乎反映出整個計劃仍有改善空間。

回收站應提供服務

經營生果店的投訴人向報章透露,她主動向當區街坊提出,可以於其店中集中回收乾淨的發泡膠生果網,繼而聯絡貨車將回收品送往回收站,惟回收站職員先是表示拒收,其後又轉口說今次回收,著她下次不要再這樣做。此外,報道更指綠在天后職員更曾棄置鋁罐、膠盤及已洗乾淨的醬料玻璃樽等在垃圾桶。

翻查「綠在區區」網頁可以發現,計劃列明會收集乾淨及已分類的不同編碼的廢塑膠,包括發泡膠。更甚者,員工以「認為玻璃樽以強化玻璃製造」,「鋁罐未夠乾淨」等不同理由不作出回收,反而將合格回收物運到垃圾站,不單造成浪費,更辜負大眾期望,無疑更是對香港環保回收形象造成二次破壞,影響整個綠在區區的認受性和公信力。政府必須向相關負責機構及人員灌輸正確的環保回收觀念,而非純粹提供場地就當完成了自己的責任。

觀乎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已於8月時三讀通過,正式落實,環境保護署現時所開展推動減廢及回收的配套措施,必須更加到位,拒絕尸位素餐,以協作政府減低施政阻力,同時造福於大眾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