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最自由經濟體」虛名 不如思索如何「共同富裕」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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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星期二(9月14日),加拿大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發表《世界經濟自由度2021年度報告》。新一份報告將香港評為全球165個地區內最自由的經濟體,而事實上從1996年首份報告起香港便幾乎持續被列為首位(2002年除外)。港府急不及待發稿吹噓慶祝,發言人稱「這明確肯定香港一直以來堅定地建立一個自由經濟體及提供公平營商環境的努力」。

菲沙研究所的「世界經濟自由度」指數按照五個範疇域為各地評分,它們包括「政府規模」、「法律體系與產權」、「貨幣穩健」、「國際貿易自由」與「市場監管」。香港在後兩者排名均為第一,「政府規模」、「貨幣穩健」分別為第9位與第12位,而「法律體系與產權」方面排名最差,僅得第20位。不過,報告強調現時採用數據是至2019年為止,又明言未來香港排名將受近期政治、社會事件影響而有所降低。

菲沙研究所再度將香港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資料圖片)

自由不當被資本家獨享

這個「世界經濟自由度」的評論準則,其實一直以來就都飽受非議。譬如加拿大經濟學家、未來工作中心主任史丹福(Jim Stanford),便曾批評菲沙研究所的報告充其量只能是「資本家自由度指數」,直斥當中存在大量由富人角度出發的意識形態偏見,根本無法真正衡量普羅大眾享受到的「經濟自由」,並且倡議另行建立一個可以計算人民就業、收入、平等與安全程度的指數。

換一角度來看,菲沙指數有時甚至還能夠倒過來反映香港社會的不平等情況。舉例來說,香港於2006年至2010年間的「經濟自由度」整體得分最高,在滿分10裏達到9分以上;偏偏根據政府統計處公布的數據,2005年至2008年間剛好是本港勞工收益佔國民收入的比重較低的時期,僱員報酬在生產總額增加價值所佔比率均不足一半,因此香港在這時期更高的「經濟自由度」表現,很有可能只是建立在勞工分享到較少經濟收益的基礎上。

發展社會並非只有經濟

尤為諷刺的是,不到一星期前國家才剛發布了第四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內容開宗明義指出目標是「促進全體人民的自由全面共同發展」,並且要求「充分保障人民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然而香港這邊的管治者們卻選擇繼續擁抱一個沒打算發展全體人民自由的「世界經濟自由度」排名,這跟他們近日不時宣之於口的「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明顯有落差。

最能夠反映香港管治團隊這種心態的,大概要數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本月初出席立法會質詢時間的一席話,她對議員關於「共同富裕」概念提問的回應裏竟說:「在香港的情況,作為一個這麼外向型、開放、資本主義的社會,很難期望沒有貧富的差距……政府的行為起碼第一就是經濟發展,一定要促成我們的經濟更好地發展」,言下之意即是要將經濟發展置於社會平等之上,並且默許貧富差距在港持續擴張。

社會的整體發展不能只追求經濟,特別不能只追求肥上瘦下的畸形資本經濟,對「經濟自由」的理解更不應該曲解為資本家特權的修飾。港府一天不擺脫對於這種「最自由經濟體」虛名的迷戀,那就沒有可能真正帶領本地社會全面發展,更遑論跟上國家建設「共同富裕」的努力。